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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銘柱
正義魔人公審「小三太鼓師」!她PO文點名:不該再教課 下場慘了
網路公審恐挨告!嘉義一名自認為「打抱不平」的女子,因看不慣某社區大學太鼓女老師遭判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賠償,竟氣憤難耐,直接在臉書公開點名該名女師「行為不檢」,更列出其任教的社區大學、樂齡中心等單位,要求「喝止」她繼續授課。此舉雖自認是正義之舉,卻因違法洩漏個資,遭法院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為自己的衝動行為付出代價。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起事件源於一名小君(化名)的太鼓女老師,先前因介入他人婚姻,遭法院判決侵害配偶權確定。沒想到,此案被媒體報導後,點燃另一名女子小惠(化名)的怒火。小惠因曾引薦小君到社區大學教課,一眼認出新聞主角就是小君,認為對方不配為人師表,竟於113年6月1日下午,在住處以手機登入臉書,寫下一段驚人貼文。
該貼文內容直指:「對不起 太太太污辱『太鼓』行業了,懇請嘉義市幾個社區大學、樂齡中心等單位,太鼓課程應該喝止小君這種行為不檢的人擔任太鼓師。」不僅如此,小惠還「好心」轉貼相關新聞連結,等同於將小君的真實姓名、臉書暱稱以及任職的所有教學單位,全部攤在陽光下供人公審。
此舉讓小君的丈夫勃然大怒,認為妻子雖有過失,但也不該被如此公開羞辱、斷人生路,憤而向警方提告。全案經嘉義地檢署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時,小惠坦承犯行,辯稱只是希望相關單位不要再聘用對方。但法官認為,即使認為他人行為不當,也應循合法管道反映或檢舉,而非逕自在網路上公布他人姓名、工作場所等個人資料,此舉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規定,且足生損害於被害人。
法官痛批,這種「私刑正義」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反而觸犯法網。最終考量其犯後態度,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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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一名自認為「打抱不平」的女子,因看不慣某社區大學太鼓女老師遭判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賠償,竟氣憤難耐,直接在臉書公開點名該名女師「行為不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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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哇 老婆介入他人婚姻被公審 這老公還這麼挺喔
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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