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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台灣大紀元 2.記者署名:賴玟茹 3.完整新聞標題: 器官仲介判決過輕 台灣法制嚇阻力受檢驗 台灣首例醫師非法仲介赴中移植二審判決 突顯罪惡與刑責落差 專家籲補強法制與金流查 緝機制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epochtimes.com.tw/upload/images/2026/04/06/840422_medium.jpg
程佩明在華府的記者會上展示中共活摘他的器官時,身體上留下的一條35公分長的疤痕。 (記者Madalina Vasiliu/攝影) 文/記者賴玟茹 台灣首宗跨境器官仲介案二審宣判,引發法律制裁力不足的質疑。專家呼籲,台灣應參考 美國立法經驗,盡速完善相關法制,對涉入器官仲介的醫事人員祭出吊照處分、追查不法 金流,並加重刑責,以提高嚇阻效果。 中國器官移植來源透明性爭議長期受到國際關注。近日,一名馬來西亞華裔潛水教練赴福 建旅遊期間發生意外,經判定腦死後,其器官捐贈給5名中國籍患者,成為當地首例外籍 人士器捐個案。 然而,這類出自中共官宣、強調生命延續的「重生」敘事,仍難掩中國器官移植體系長期 存在的不透明,以及外界對活摘器官與非法買賣的疑慮。 器官移植修法十年 嚇阻地下仲介仍有限 立法院為遏止非法器官移植,於2015年修正《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重點在於將「仲 介行為」正式納入刑事處罰,明確禁止國人參與、組織,或協助任何形式的境外非法器官 交易。 雖然該條例在2015年由行政罰改刑事罰,但某台灣陳姓換肝名醫,仲介9名病患赴陸接受 肝、腎移植手術,賺取非法報酬高達新台幣1,466萬元。 即使檢方主張被告身為醫療從業人員,對中國器官來源非法性應有充分認知,屬「明知故 犯」而要求重判。但二審法院最終卻以支付500萬元換免囚,大開縱放惡例,震驚醫界。 本判決引發各界深思,當仲介非法器官所得的暴利,遠超過司法制裁成本時,現行法律是 否具備足夠震懾力,有效遏止這類地下交易再次發生。 專家籲擴大追查非法器官移植產業鏈 針對此一法律困境,美國病毒學專家林曉旭博士向《大紀元時報》表示,檢方不應止步於 判決,後續更應公布陳姓醫師所合作的中國醫院、醫護及移植中心名單,唯有澈查其涉入 器官仲介黑幕的具體細節,才能釐清犯罪全貌。 林曉旭也說,許多中國大型醫院牽涉活摘器官黑幕,若僅是單純仲介病人,醫師何以能獲 取逾千萬台幣的驚人回扣?顯見在巨額利潤背後,往往隱藏著對非法器官來源與活摘暴行 的漠視。 https://img.epochtimes.com.tw/upload/images/2026/04/03/839992_medium.jpg
圖為紀錄片《國有器官》電影宣傳。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對此,林曉旭強調,若司法體系僅以程序違規輕判,而不願深挖非法移植的真相,將澈底 失去法治尊嚴,更難以對承擔死亡風險的受害者負責。 從社會疑雲到司法認定 活摘事實逐漸現形 台北市議員第2選區(南港、內湖)參選人吳欣岱對《大紀元時報》表示,雖然判決結果 的刑度引發爭議,但法律意義不容小覷,司法認定「事件確實發生」,證實此類事件在國 內確實存在,議題從傳聞進階到法律認定的事實。 吳欣岱認為,下一階段社會討論核心也應轉向,當醫療人員涉及與中國強摘器官市場配合 、甚至前往當地施行手術,其行為涉及器官仲介與反人類罪行時,在台灣執行醫護職務的 適格性? 不顧病人風險!商業驅動下的醫療「爛攤子」 境外器官移植不僅涉及倫理,更夾帶巨大的醫療風險。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副理事 長黃士維向《大紀元時報》說,中國器官移植長期處於「灰色地帶」,若病患在手術後癒 後不良,最終仍需由台灣醫療體系收拾「爛攤子」,造成實質負擔。 吳欣岱進一步分析,境外移植往往以商業利益為驅動力。在追求「翻桌率」的壓力下,醫 療單位可能移植配對不完全適合的器官,並施以極強效的抗排斥藥物或類固醇,以在術後 觀察期內掩蓋排斥徵兆。許多台灣人回國後隨即面臨強烈排斥狀況,即便台灣具備優異技 術,有時也回天乏術。 中共主導器官產業鏈 醫揭三方交易黑幕 「在中國取得器官的速度,常取決於金錢支出或紅包多寡」,黃士維表示,這本質上是病 患、仲介與醫院間的三方交易。 與西方國家自願捐贈器官原則不同,中共長期將器官移植作為迫害異議分子的工具,黃士 維說,大量器官來源涉及活摘,甚至非法盜取,對醫院而言是「無本生意」。 黃士維說,在這種體系下,病患支付高額費用,而中國醫師對器官來源始終採取閉口不談 的態度,受贈者在強烈的求生慾望驅使下,往往也選擇性的忽略來源。這種由供體、院方 、仲介構成的利益鏈結,其本質是極其血腥的人權侵害。 應借鑑美立法經驗補強台灣法制缺口 黃士維認為,對於台灣醫師非法仲介病人赴陸移植器官的司法判決結果,法官若將醫院視 為無辜第三者,或僅視為病患與提供者間的行為,則是缺乏對事實的深入瞭解。 他說,境外移植的核心問題有二:一是器官來源是否涉及活摘等不人道行為;二是病患與 醫師間的買賣本質。 黃士維也指出,現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在境外仲介的罰則上確實存在漏洞,立法初衷 仍基於海外醫院為良善或不知情的假設,導致刑責過輕且容易獲得緩刑。面對早已被證實 的活摘罪行,台灣應借鑑美國的立法經驗,針對境外非法移植建立更高強度的懲治機制。 接軌國際 打破對活摘暴行的集體沉默 為遏制中國由國家支持的活摘器官罪行,並保護弱勢群體免受傷害,兩名美國聯邦參議員 在2026年3月提出了一項跨黨派法案,名為「法輪功與活摘器官受害者保護法」(Falun Gong and Victims of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Protection Act)的法案,希望對這類 侵害行為實施制裁,並要求總統編製一份被認定參與此類行徑的外國個人名單。 https://img.epochtimes.com.tw/upload/images/2026/04/06/840420_medium.jpg
圖為2019年5月16日,法輪功學員在曼哈頓遊行,呼籲世人關注中共活摘器官暴行。(記 者Edward Dye/攝影) 黃士維認為,這更符合中國大陸器官移植的現實,台灣也應推進相關法律與政策,主動應 對活摘器官的人權議題。 黃士維強調,對人權迫害的冷漠如同二次大戰對納粹屠殺的無視。台灣民眾應主動瞭解中 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真相並廣為傳遞。唯有不再沉默,才能讓這種殘酷的行為被終止 。 吳欣岱也說,國際局勢已從經貿合作與地球村的願景,演變為民主與極權陣營間的價值對 峙。在這種價值導向的國際體制下,民主國家如何透過法律手段建立防禦機制,嚴正反制 極權國家的行為,已成為當前的核心課題。 吳欣岱說,面對這種將人命視為資源的狀況,民主國家如何立法進行嚴正抵抗,將會是未 來的重點內容。而台灣身處對抗中國的第一陣線,更應透過法律直接規範相關行為,像是 凡參與器官仲介的醫療人員應直接吊銷其執照、嚴厲的查出所有相關的不法金流,及設立 更高的刑責等。◇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pochtimes.com.tw/n499591 6.備註: -- 「我是一名醫生,我用了30年時間,在研究如何幫助他人擺脫疾病的痛苦。 我再也沒有想到,我會用十年時間來調查、研究 醫生是怎麼去殺人的……」 《活摘-十年調查 Harvested Alive》 https://youtu.be/XK9-eIhOd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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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6)

ziso 殺人都不用死刑了 36.228.17.117 04/07 23:45
monarch0301 台灣判決過輕的會只有器官仲介? 27.240.64.187 04/07 23:45
a7788783 大逆不道,膽敢講當今黨政府壞話?! 42.71.117.129 04/07 23:46
winston01 那個仲介頭子不是已經被党揪出來了 111.242.217.207 04/07 23:50
winston01 還鬥垮了 111.242.217.207 04/07 23:50
as569569 大紀元喔 114.34.228.70 04/07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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