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跟各版主一樣
面對違規帳號
採自由心證
有的版主認為不必水桶
有的版主就水桶十年以上、一年以上、五年以上、半年以上
最沒資格喊司法不公的,就是站上的各版主惹
只因為一個字、幾個詞、一句話
就把人家水桶好幾個月
還有一模一樣的文章違規
也會因為帳號顧人怨與否
水桶加重
這就是標準的*治判決
※ 引述《Townshend (Pete)》之銘言:
: 有在關注一個案子
: (馬偕前醫師樓梯間性侵學妹 她留遺書咒「不得好死」最終下場曝)
: 一審判六年
: 網路上人人撻伐 罵聲一片
: 後來二審判無罪
: 不過網路上沒人在意 沒人幫他恢復名譽
: 最近新的結果又出爐了
: 判四年六個月
: 都是差不多的證據
: 在有的法官眼裡看起來像有罪 有的像無罪 有的像綠豆糕
: 出庭跟擲筊一樣刺激
: 為何法官的判決可以差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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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84.4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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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otholisi (49.216.184.42 臺灣), 04/04/2026 10:35:36
推文 (3)
推
boboking2
看那個板主在那邊搞板規7的 不就是想
36.238.193.207 04/0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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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king2
排除異己 柯憐哪
36.238.193.207 04/0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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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king2
終於搞爛ptt 哈哈哈哈
36.238.193.207 04/04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