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kalen123 (歸來舊茶)》 之銘言:
: 噓 dsfrf: http://i.imgur.com/3ZdLY1e.jpg 第二十條第1款,已經寫明 05/01 13:40
: → dsfrf: 消費者不負保管義務了。你回文覺得消費者有保管義務,好喔 05/01 13:40
: → dsfrf: 你說的對你開心就好。呵呵 05/01 13:40
一個個的胡說八道.......
消保法第20條的要件是「未經要約」
你有看懂嗎?
我相信你沒看懂。
未經要約是指兩造沒有事前簽約或協議,一方擅自行為。
那本案適用消保法第20條嗎?
不。
寄錯東西只是交易上出了問題,
買家知道賣家要寄,
賣家知道買家有訂,
兩邊確實存在交易行為,
單純只是寄錯的情況不構成「未經要約」,
也就不受消保法第20條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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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C_Chat/M.1777615552.A.4DF.html
推文 (173)
推
wommow
YO!Battle~
05/01 14:07
推
CocoaHoto
我要去拿爆米花
05/01 14:09
→
joy82926
小惡魔吃爆米花.gif
05/01 14:12
→
busman214
他都覺得檢察官隨便都能起訴了XD
05/01 14:12
推
CCNK
置板凳
05/01 14:12
→
l6321899
這是可以免費看的嗎?(嚼爆米花
05/01 14:13
推
Muilie
戰鬥,我要戰鬥!
05/01 14:13
推
gaym19
現在開始至尊對決
05/01 14:13
推
kobed
也沒啥好吵 解釋滿清楚的 本來就是用在強迫推銷上
05/01 14:13
推
boss0322
http://i.imgur.com/zkSWL7G.jpg
05/01 14:13
推
supwillylin
連假第一天,就這麼刺激
05/01 14:13
噓
dsfrf
http://i.imgur.com/pWsd8cD.jpg 喔,對你說的都對你開心就
05/01 14:15
→
dsfrf
好。呵呵
05/01 14:15
推
cross980115
就他連要件都沒搞清楚直接亂套法條
05/01 14:18
→
zxm50191
沒了哦?想說還要再吵個五、六篇
05/01 14:19
推
avans
推說明,這就是法律討人厭的地方,要看很仔細= =
05/01 14:20
推
roger840410
你沒買商家寄錯地址寄到你這邊來才適用這條,寄錯商
05/01 14:21
→
roger840410
品不適用這條
05/01 14:21
推
yniori
早就說他搞錯了,但一直在坳
05/01 14:22
推
CarRoTxZenga
人家都直接開大絕笑呵呵地閃人了:)
05/01 14:22
→
sistar5566
這民總基本
05/01 14:23
推
lovedls
這邊應該有人小時候家裡收過愛盲卡片,然後附願意購買的
05/01 14:23
→
lovedls
話轉帳多少錢這種吧?消保法20條是適用在這類情況,才不
05/01 14:23
→
lovedls
是寄錯商品這種情況。
05/01 14:23
推
CREA
置板凳
05/01 14:24
→
cross980115
就是所謂的現物要約 沒有契約的情況下直接寄貨來跟
05/01 14:24
→
cross980115
你要約
05/01 14:24
→
cross980115
消保法20條就是在限制這個
05/01 14:24
推
iphone55566
errrr 沒繼續解釋嗎 說別人是意識形態就結束了?
05/01 14:28
→
busman214
好弱喔 有點失望XD
05/01 14:30
→
winda6627
那篇能爆只是證明鄉民很好騙而已,雖然從沒期待過。
05/01 14:31
推
wsgg25482
本來以為長篇大論後會有激烈的攻防 沒想到貼標籤就跑了
05/01 14:31
→
zsp9081a
現在是法學大戰嗎
05/01 14:32
推
bloodruru
就一個要約沒看到 是要怎麼大戰...
05/01 14:33
推
PDbear
置板凳! 爆米花!
05/01 14:34
推
starsheep013
血流成河
05/01 14:36
推
Lupin97
推文數量天差地遠,風向偏離這樣發生的
05/01 14:36
→
raincole
你這篇才是對的 前面那篇完全是幻想的法律觀念
05/01 14:39
推
johnny3
簡單的說就是那些詐騙超取付款擅自自己的包裹不用保管
05/01 14:39
推
busman214
在ptt你要越偏激才越容易爆文
05/01 14:39
推
S2357828
要說好騙嘛 不如說多數人是認同的
05/01 14:39
推
bloodruru
這篇才對 我只在乎買家開箱過了 裡面是卡牌 有沒有保管
05/01 14:40
→
johnny3
*擅自寄送
05/01 14:40
→
bloodruru
義務 人家如果說貨有少 該算誰的
05/01 14:40
推
Yijhen0525
不是你的東西本來就不屬於你,這個是常識吧
05/01 14:40
推
bjmmk96526
法律Battle開始了yo~
05/01 14:41
推
comparable
法律人喜歡用法條 不愛用常識
05/01 14:41
推
shirokase
???
05/01 14:42
→
shirokase
有人在對法律圈的講常識????
05/01 14:42
→
shirokase
它們不就是因為沒有才被不信任
05/01 14:42
→
knight45683
你說要講常識我認同 可是寄錯東西直接拿走也很明顯
05/01 14:44
→
knight45683
不符合大眾常識吧
05/01 14:44
推
busman214
你的常識又不等於我的常識 法律不講法條難道你說了算=
05/01 14:44
→
busman214
=? 難怪會有人請了律師又愛自己在法庭上表演的...
05/01 14:44
推
roger840410
佔為己有100%一定是不行的啦,爭議點是在有沒有保管
05/01 14:44
→
roger840410
責任。20條適用的話直接丟外面電線桿叫商家自己去撿
05/01 14:44
→
roger840410
就好了
05/01 14:44
推
Ahhhhaaaa
好奇問一下,消費者買的是A商品,那麼另一個完全不相
05/01 14:46
→
Ahhhhaaaa
關的B商品就是未經要約之商品,不是嗎,今天店家就是寄
05/01 14:46
→
Ahhhhaaaa
了B商品過去啊
05/01 14:46
推
kshssoar
寄錯的物品有包含在契約範圍內嗎
05/01 14:46
推
jouhouya
寄錯之前先通知會寄錯的話有算在範圍內嗎
05/01 14:47
→
kshssoar
我是不信可以滑坡到這種程度
05/01 14:47
→
busman214
而且那些「沒常識」的法律連法律人也覺得很無奈啦,法
05/01 14:47
→
busman214
官檢察官律師也只能在被制定好的規則下玩遊戲而已,那
05/01 14:47
→
busman214
些爛規則也不是他們訂的...
05/01 14:47
→
kshssoar
那通知之後買家沒確認,算是有通知到媽
05/01 14:48
→
roger840410
但20條的主體是”商品”,其實硬要講的話你要主張這
05/01 14:50
→
roger840410
個”商品”是未經要約寄來的好像也不是不行,畢竟我
05/01 14:50
→
roger840410
就沒訂過這個東西,我原本訂的東西你還沒寄來跟這個
05/01 14:50
→
roger840410
東西無關
05/01 14:50
→
roger840410
看法官聽誰的
05/01 14:51
→
zeyoshi
這例的情況已經是買賣方都確認是寄錯貨物了 所以不成立
05/01 14:54
→
zeyoshi
你說的
05/01 14:54
噓
dsfrf
誰質疑誰舉證,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你賣家先舉證買家有
05/01 14:55
→
dsfrf
要約B商品先,買家倒是能提出要約舉證證明,賣家沒有寄出A
05/01 14:55
→
dsfrf
商品。
05/01 14:55
→
dsfrf
結論就是看法官誰有党證...阿不對,要看法官自由心證。
05/01 14:56
→
starsheep013
這個案例,雙方已經確認是寄錯了,到這一步才裝傻
05/01 14:57
→
starsheep013
沒用好嗎
05/01 14:57
→
dsfrf
買家回覆對話內容,可以嘴說他只是問賣家他又沒有買卡片,
05/01 15:00
→
dsfrf
為啥他的抱枕還沒到貨阿。中文勃大莖深,只要肯給律師錢要
05/01 15:00
→
dsfrf
怎樣掰都行。
05/01 15:00
→
knight45683
從對話的階段來看 裝傻已經沒用了
05/01 15:00
推
raincole
爆文原PO甚至認為簽收的瞬間就直接變成所有人咧
05/01 15:00
→
raincole
就算退一千萬步講這適用於消保法第二十條(先說這不適用)
05/01 15:00
→
raincole
也是要等到你收到的人去溝通 然後原商家不願意取回
05/01 15:01
推
yniori
到底在說什麼,有沒有看案例,雙方都已經說了知道寄錯,
05/01 15:01
→
yniori
怎麼會有要約舉證問題~有夠胡扯
05/01 15:01
→
raincole
才能主張這是無主物 取得所有權好嗎
05/01 15:02
→
yoyun10121
法條見解有不同很常見, 但說簽收=直接變所有人就太唬
05/01 15:02
→
yoyun10121
爛了
05/01 15:02
推
stanley86300
法律這東西永遠都是不懂的人喊最大聲 笑死
05/01 15:02
噓
dsfrf
本肥只嘴說這件算民事不當得利,你要怎樣覺得你開心就好。
05/01 15:02
→
yoyun10121
後面扯什麼給律師錢就能掰, 擺明已經是凹不下去再亂槓
05/01 15:03
推
supwillylin
兩方都確認寄錯了,也有溝通了,沒什麼裝傻的部分啊
05/01 15:03
→
supwillylin
,反而買家現在的錯誤可能還比較嚴重
05/01 15:03
→
WLR
弄錯條就摸摸鼻子翻頁,不用爭到贏
05/01 15:04
→
dsfrf
下次本肥會注意點,寫占有人這樣更精確。
05/01 15:04
推
raincole
還有他對於不負保管義務的理解也是極為奇葩 離譜十萬里
05/01 15:05
→
raincole
不負保管義務的意思從來不是可以主動佔有或是毀壞
05/01 15:05
→
dsfrf
所以你先證明買家有要約買B商品阿
05/01 15:07
→
knight45683
目前的情況是從對話來看 主觀上買家有侵害他人財產
05/01 15:08
→
knight45683
之意圖 客觀上他也確實沒有交還啊
05/01 15:08
推
raincole
你去餐廳吃飯 身上帶一個金條 金條屬於特殊貴重物品
05/01 15:09
→
raincole
你丟在那邊餐廳是沒有保管義務的 但不代表餐廳可以主動
05/01 15:09
→
raincole
佔有這個東西
05/01 15:09
→
KimWexler
開始亂扯黨證 明顯落居下風了
05/01 15:13
→
dsfrf
對你說的都對,能先舉證一下買家有要約買B商品嗎?
05/01 15:15
推
supwillylin
不管如何買家都是要還的,他講了不用退貨謝謝,這句
05/01 15:16
→
supwillylin
話無論如何拆解他還是得還
05/01 15:16
推
jjimonkey
也推這篇 幫補血
05/01 15:18
→
dsfrf
不管怎樣,賣家A商品還是一定要給買家的。亂寄商品是你賣家
05/01 15:19
→
dsfrf
的問題不是買家的問題,還有你能證明一下買家有要約買B商品
05/01 15:19
→
dsfrf
嗎?
05/01 15:19
→
ashs92223
意思是蝦皮買東西就算完成簽約了,所以就不符合『未經
05/01 15:19
→
ashs92223
要約』囉?
05/01 15:19
推
foxey
笑死 槓起來了 不用管他
05/01 15:23
推
twlicn
那個人真的是在自己瞎解讀法條 未經要約只要有上過民法概
05/01 15:32
→
twlicn
要的都能理解是什麼意思了
05/01 15:32
推
adwn
越看越迷糊到底是誰錯
05/01 15:49
→
cross980115
你有下訂單 訂單成立;基本上就是有成立買賣契約關
05/01 16:05
→
cross980115
係 對方寄錯貨那有相關的交易糾紛跟法律流程可以處
05/01 16:05
→
cross980115
理
05/01 16:05
→
cross980115
不符合所謂的未經要約
05/01 16:05
→
cross980115
對方憑空寄個東西來問你要不要買這個 要的話付多少
05/01 16:09
→
cross980115
錢 這種才是屬於未經要約
05/01 16:09
→
cross980115
不請自來的現物要約
05/01 16:10
→
harehi
講不贏又要開始扯意識形態扯政治 半瓶水就承認吧= =
05/01 16:16
推
junior1006
這算啥法學大戰,其中一方講的根本不是法學= =
05/01 16:17
推
junior1006
整串討論可以看到1.寄錯商品的當下契約就解除2.簽收後
05/01 16:21
→
junior1006
就已經成為所有人。
05/01 16:21
推
CarRoTxZenga
自稱本肥怎麼能受質疑呢 不行不行!!你們都不懂法律
05/01 16:22
推
junior1006
你真的要吵實務會不會成立侵占,你得先去吵收到錯誤寄
05/01 16:31
→
junior1006
送的商品算不算因法律或契約上正當持有那個商品。
05/01 16:32
推
harehi
買家可以堅持賣家要提供補償 但直接不溝通就吃下來說不過
05/01 16:41
→
harehi
去吧
05/01 16:41
→
et310
好耶,刑法概論&民事法大挑戰
05/01 17:17
噓
dsfrf
https://reurl.cc/188yEp 實務上還真的有判決,不過這個例
05/01 17:49
→
dsfrf
子是寄錯鍵盤。
05/01 17:49
→
dsfrf
http://i.imgur.com/0Iriwrg.jpg
05/01 17:51
→
dsfrf
http://i.imgur.com/H4Wj5Bu.jpg 樓上整排法律先進肯定比本
05/01 17:57
→
dsfrf
肥更懂法律,本肥也只是想知道,買家有沒有表示要約購買B商
05/01 17:57
→
dsfrf
品而已。
05/01 17:57
推
andy3580
dsfrf就是跟你們示範如何當一個被告的教學阿
05/01 17:59
→
andy3580
還有出庭怎麼扯自己律師後腿
05/01 18:00
推
junior1006
法院講的是他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你在那邊扯他已經取得
05/01 18:00
→
junior1006
所有權,超好笑,這兩件事到底有啥關聯。
05/01 18:00
→
andy3580
前言萬語就是一個講錯又拉不下臉而已
05/01 18:00
推
zeyoshi
那判例是侵占不成立 法官叫你滾去打民事庭
05/01 18:06
→
AbukumaKai
有沒有要約B商品不重要啊==
05/01 18:07
→
AbukumaKai
因為侵佔的構成要件是「合法持有」+「非法佔有」
05/01 18:08
→
AbukumaKai
法官只是分成三種情況討論 第一種是假定有契約所以買
05/01 18:10
→
AbukumaKai
家是合法持有 那這種情況你要舉證他主觀上有不法侵佔
05/01 18:10
→
AbukumaKai
意圖
05/01 18:10
推
asphodelux
美國是不是真的不用把東西寄回去 我記得有個買一條收
05/01 18:11
→
asphodelux
一箱記憶體的賺翻
05/01 18:11
→
AbukumaKai
第二種是契約不存在 那買方自始就不是合法持有 根本
05/01 18:11
→
AbukumaKai
不可能構成侵佔
05/01 18:11
→
AbukumaKai
最後就是不管怎麼樣他都不能符合侵佔的兩個前提 自己
05/01 18:12
→
AbukumaKai
民事搞搞就好
05/01 18:12
→
AbukumaKai
所以存不存在對B商品的邀約或是契約不重要 想凹不是
05/01 18:14
→
AbukumaKai
凹這個 這個跟消保法20條適不適用也ㄧ點關係都沒有
05/01 18:14
→
lolicon
戰鬥爽!
05/01 18:32
→
DendiQ
縱然 是 即使 的意思 是屬於假設語氣
05/01 18:34
→
GAOTT
抓到了 這個帳號就賣家本人= =
05/01 18:34
→
yoyun10121
美國沒強制,主要是看賣家覺得划不划算,我同樣亞馬買
05/01 19:06
→
yoyun10121
過很多寄錯送你的, 也買過硬碟寄錯要我寄回去的
05/01 19:07
推
kimokimocom
整串看下來好像很多人真的覺得收了就能爽用沒事
05/01 19:31
推
Tsairys
會外賽開打
05/01 19:43
→
Gouda
那就是以前公民與道德這門課說的 法律沒規定的社會共識是
05/01 20:22
→
Gouda
用道德去約束 現在就一堆只講法治道德低劣的 連據為己有都
05/01 20:22
→
Gouda
可以說侵占罪不成立就可以做
05/0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