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議將3-4修訂為
: 3-4 板主判決時得依需求為"輔助處罰",並應與3-3之處罰合併執行,其種類如下:
: 一 退文(需經板主群多數決)
: 二 刪文
退文("全站"累計、全站影響)
"第一次"被退文是3天後可消除
再來每一次就要等180天(半年)才可再消一篇退文
因為是輔助處罰
所以會有 "4-1 退文" 這種情況
造成有人會遇到,明明水桶三天過去
但因為是全站累計第二篇退文
所以還要等半年時間,才能在 本板及其他退文限制:0 的看板發文
這樣不是比在本板 半年水桶 處罰還重?
而且水桶是要累犯幾次?才能讓被判到半年以上?
再來看板規 3-8
3-8 同一文章違規而處直接"水桶半年"以上者,須經板主群多數決同意後方施行。
既然一篇退文能造成的影響比半年水桶還嚴重
為何不能和3-8一樣,由板主多數決?
如果都以第二次退文開始算
(給新手的三天蜜月已用掉)
一退文最慘就是4-1 水桶3天 退文(全站影響半年)
如果是多退文
以最近判例來看 5退文(全站禁言兩年半) 一年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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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5.99.16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C_Chat/M.1525764495.A.CD0.html
還要想4-1也是,一次一篇退文....
但4-1就是"輕微"違規三天,但退文則是"半年"
※ 編輯: lovesleep68 (58.115.99.167), 05/08/2018 15:50:52
如果有要辦公投
你可以增加這個選項
這要公投吧
反是我是支持事後申請補退
但每一位板主標準不一樣
造成多數決和單一板主判決有可能不同
其實以前板規
怎樣會被判退文
都有明確記載
是從創帳號到現在
全站累積
我是覺得每一次判決都要當"半年"看
除非板主能知道對方退文累積次數
可以去參考早期板規
我覺得是重點是之後7-2的公投
※ 編輯: lovesleep68 (58.115.99.167), 05/08/2018 17:00:33
※ 編輯: lovesleep68 (58.115.99.167), 05/08/2018 17:20:22
※ 編輯: lovesleep68 (110.26.6.4), 05/09/2018 17:42:29
推文 (65)
推
chister
推
05/08 15:28
推
g3sg1
我覺得退一還可以單一版主作出判決 但是退二以上就需多數決
05/08 15:29
→
g3sg1
不過這樣或許更複雜 還是直接退文需多數決簡單
05/08 15:30
噓
hiimjack
退文影響全站發言權利 不管幾篇退文都該多數決
05/08 15:30
推
rufjvm12345
就是比例原則 刑罰比較重反而不用多數決
05/08 15:32
推
d630200x
退文多數決+1
05/08 15:32
→
g3sg1
好啦 當我第一段推文沒說過 仔細想想這樣很麻煩又沒必要
05/08 15:33
→
g3sg1
就退文判決需多數決吧
05/08 15:35
推
pinacolada
裁判體制就那個鳥樣 行政司法一體本來就很鬧了
05/08 15:39
推
forsakesheep
如果擔心這點,我是建議改為單一違規僅限退文一篇
05/08 15:49
→
forsakesheep
,若是多篇文章違規且要退文多篇,就多數決這樣,
05/08 15:49
→
forsakesheep
因為退文是刪文當下系統就會問板主要不要退文,如
05/08 15:49
→
forsakesheep
果刪文時沒退文,之後要補退文就要去ID_Problem申
05/08 15:49
→
forsakesheep
請,這樣可以吧
05/08 15:49
推
LiNcUtT
可在任何判決上無條件附加退文這種重罰,怎麼想都不合理
05/08 15:52
推
badend8769
補退就補退吧 畢竟不會"太常"用到退文
05/08 15:53
→
badend8769
如果真的常用 不知道是誰的問題
05/08 15:53
推
forsakesheep
當然是發文者問題啊(笑),為什麼要發會被退文的文
05/08 15:56
→
forsakesheep
章
05/08 15:56
→
Xavy
從以前到現在退文都沒出事過,就這次五退誇張了點
05/08 15:59
→
Xavy
所以我覺得與其事後申請補退,不如遇到出事再事後申請消退啊
05/08 16:00
→
badend8769
就看覺得誰的權益大囉 使用者還是板主
05/08 16:07
推
LiNcUtT
問題是現在退文沒有標準啊,怎樣算"會被退文的文章"?
05/08 16:08
推
forsakesheep
在我認定是惡意發文違反板規的就會退,像上次我退
05/08 16:08
→
forsakesheep
那篇螢火蟲之墓的
05/08 16:08
→
LiNcUtT
會不會退完全板主心證,且不須其它板主同意,這...四皇嗎XD
05/08 16:11
推
ZMTL
其實在任何看板退文都是這樣吧
05/08 16:11
→
ZMTL
話說BM要解開發文限制的話有個問題是BM其實也會被鬧板
05/08 16:12
推
forsakesheep
很多板規都是板主心證啊,不要說板主,連應該最嚴
05/08 16:12
→
forsakesheep
謹的法院一堆都是心證了,你要怎麼排除心證?
05/08 16:12
推
forsakesheep
BM鬧板可以永桶,愛鬧導致自己失去檢舉跟申訴的權
05/08 16:12
→
forsakesheep
利就活該
05/08 16:12
推
LiNcUtT
不是任何看板都這樣吧,像八卦就把退文明列入板規罰則中
05/08 16:15
→
LiNcUtT
而不是像3-4這樣完全心證啊
05/08 16:16
→
LiNcUtT
3-4這種超強的"輔助",有心的話等於只要一違規就能退
05/08 16:17
→
ZMTL
如果這樣的話我覺得該動的是退文適用的違規範圍吧
05/08 16:19
推
forsakesheep
所以我建議一次退多篇再多數決囉,畢竟第一篇退文
05/08 16:20
→
forsakesheep
三天就可以消
05/08 16:20
推
LiNcUtT
是啊,能大幅改動將退文標準明列是最好
05/08 16:21
→
LiNcUtT
我提這是改動最小又有效的辦法,算workaround吧
05/08 16:22
推
forsakesheep
明列是指違反某些板規,板主可以視情況退文,還是
05/08 16:22
→
forsakesheep
違反某些板規,必定退文?
05/08 16:22
→
LiNcUtT
都行啊,只要明列出來讓大家有個依據就好
05/08 16:23
→
LiNcUtT
但像是那種很明顯的小違規(水桶3天之類的)還附退文就說不
05/08 16:25
→
LiNcUtT
過去了吧
05/08 16:25
推
ZMTL
以目前最輕的交友文(不處罰僅刪文)來說,現行板規以文意來說
05/08 16:29
→
ZMTL
容許附上退文的,雖然我們都知道基本上不會但還是釐清一下到
05/08 16:29
→
ZMTL
底哪些違規最嚴重可能退文?
05/08 16:29
推
LiNcUtT
大家都覺得基本上不會,但還是退5惹w
05/08 16:32
推
ZMTL
或者怕真的有人連發幾十篇交友文,那就改成短時間內大量(具
05/08 16:32
→
ZMTL
體數字)出來時啟動退文
05/08 16:32
→
ZMTL
剛剛回顧了一下事發判決,退一我覺得合理,退五其實我也覺得
05/08 16:33
→
ZMTL
還好,只是這個方向應該可以保留板主心證空間卻又增加規範
05/08 16:33
→
LiNcUtT
如果把退文放4-7裡,然後板主認為他蓄意亂板,我就沒意見
05/08 16:34
推
forsakesheep
不過這串怎麼沒啥人有反應,才一篇回應
05/08 16:34
→
LiNcUtT
大家覺得自己基本上不會被退吧,就懶得理了XD
05/08 16:36
→
ZMTL
對啊,因為我覺得那很明顯就故意,我又踩不到XD
05/08 16:36
推
forsakesheep
(′・ω・‵)大家都不關心
05/08 16:38
推
badend8769
靠羊羊改革囉 羊羊加油
05/08 16:39
推
LiNcUtT
所以用"建議",只是指出這條板規有隱憂,哪天不小心選到個
05/08 16:43
→
LiNcUtT
愛玩的板主,用這條就可以玩死一堆人,而且還一切合乎板規
05/08 16:44
推
g3sg1
不用那天 現在就有一個這樣用了 還有人支持
05/08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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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1877
要不要看一下今天星期幾然後幾點啊?
05/08 17:57
推
forsakesheep
好吧我忘了大家不像我是家裡蹲肥宅
05/08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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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sleep68
可以問一下,以前板務不是都會置底,怎這次沒有?
05/08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