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椅當碰碰車撞傷捷運站長 身障女遭判刑3個月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1名身障女子,去年9月在北捷迴龍站時,以電動輪椅撞傷
捷運站長,並且撞壞閘門門角。被捷運提告後,女子辯稱自己是對輪椅操控不熟悉,才會
橫衝直撞。但法官查出她過去疑似有類似情事,以傷害、毀損等罪判處3個月,可易科罰
金9萬元,另要賠償捷運7千餘元。
據《TVBS》報導,身障女子當時在迴龍站想上廁所,按了服務鈴請人幫忙打開閘門讓她出
站。但站長尚未完全打開閘門時,身障女竟然直接用電動輪椅衝撞,導致站長右腿挫傷、
閘門受損。結果她上完廁所後,又以電動輪椅撞壞1號出口電梯門角。
北捷決定提告,身障女辯稱她是因為不熟悉操作,誤觸開關才會撞到人。但法官勘驗監視
器後,發現她疑似想兩度衝撞站長,而且在同年8、9月間,她在捷運中山站與台北橋站,
似乎都有發生破壞閘門或電梯等狀況,因此新北地院最後將她判刑又罰錢。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96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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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54)
推
aaronbest
才3個月而已喔 還能易科罰金 也太輕了 這種前科累累的
09/1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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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best
人要抓進去關才會怕
09/18 20:20
推
eugenelu
這種人抓去關更麻煩,還要照顧她生活起居
09/18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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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4
台灣的法律...
09/18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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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ajian
明明是中華民國的法律
09/18 22:35
推
mu178
挫傷也就是皮肉傷 3個月已經很重了 不然是要怎樣 台灣人腦
09/18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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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78
子裡是每一條罪都要關的嗎
09/18 22:51
推
mu178
要不是撞到閘門 皮肉傷一般就是拘役二、三十天而己
09/18 22:55
推
ultratimes
二三十天拘役?刑法277普通傷害最重可是能罰到三年
09/19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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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times
判三個月?這反而比較像過失傷害的刑度
09/19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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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times
過失傷害284 六個月以下
09/19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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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liu100
看到新聞,覺得開心~^^
09/19 00:41
推
kawhi5566
大師刑總開課辣 今天要點名喔
09/19 01:02
推
aaronbest
mu178 是不用每條罪都關 但這種蓄意又前科累累的 不關
09/19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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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best
不會怕 就跟一堆酒駕的只因科以罰金刑就完全不怕 一犯
09/19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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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best
再犯直到撞死人 今天只是皮肉傷 誰知道下次是不是故意
09/19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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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best
把站務員撞死? 對於人 我主張人性本惡 人有那麼配合
09/19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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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best
改進就不會有一堆黑人問號的事情一再發生。
09/19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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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ercat
總要有個循序漸進 再來幾次遲早真的被關進去
09/19 06:45
推
mstar
六樓不知道鄉民的六法全書是整本唯一死刑嗎?
09/19 07:52
推
Odakyu
這只是刑事欸 還有民事求償
09/19 12:31
推
ultratimes
民事才7千元,比易科罰金的錢還少
09/19 12:51
推
heykissass
所以我只要不爽我都可以坐輪椅去撞別人囉??
09/19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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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kissass
因為只是皮肉傷嘛~~~~是嗎?? 而且才三個月把他撞到
09/19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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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kissass
全身皮肉傷我也才被關三個月 XDDDD 真爽ㄟ
09/19 12:59
推
aaronbest
推樓上 那假如有人學鄭捷在捷運上砍人 結果被害人只是
09/19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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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best
皮肉傷 是不是也只要判三個月還能易科罰金就好?
09/19 16:32
推
ultratimes
這不就相同結果,不同意圖? 傷害罪->殺人未遂
09/19 18:50
推
aa4live
heykissass你覺得爽可以去做啊 加油喔!
09/19 20:13
推
jayahting
推北捷做法 不要姑息這種莫名其妙的人 都以為捷運公共
09/19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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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ahting
設施以及員工都是可以任他為所欲為的
09/19 21:33
推
ultratimes
只是我覺得應該還有一條妨礙公務罪
09/19 22:04
噓
JOGIBA
北捷作法沒什麼好推的好嘛,前面已經在中山站、大橋頭站鬧
09/19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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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GIBA
過都當沒事了,如果之前就直接處理,後面會有副站長受傷?
09/19 23:06
推
macarthur
北捷又不是公務人員
09/20 00:31
推
abc480528
一樓上次就說精神病要直接抓去槍斃了 真是不意外
09/20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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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480528
建議與u大師聯手開課
09/20 00:49
推
ultratimes
會有妨礙公務只要是刑法上的公務員即可,不需要真的是
09/20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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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times
公務員
09/20 01:19
推
ROCAF
那為什麼看到警察就不會手滑
09/20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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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n182
那你在隔壁板說遊覽車司機是公務員是....
09/20 01:50
推
aaronbest
abc480528 那是講氣話啦 不好意思QQ
09/20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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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times
我沒說遊覽車司機是公務員...
09/2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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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times
我是說調查遊覽車司機的警察和檢察官是
09/2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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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andmap
結果還不是被專家洗臉XDDD
09/20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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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78
為什麼會從被判三個月推論到 只要不爽都可以去撞別人 這邏
09/22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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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78
輯我也是醉了 砍人的罪名 手段都不同 這也有什麼好比的
09/22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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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78
還不就是因為在捷運犯罪 你各位捷運迷特別沈痛 這就跟別人
09/22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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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78
傷害到我們親人 我們也會覺得應該重判 但你抽離親疏這個要
09/22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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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78
素 他就是一件造成皮肉傷加7000元損失的沒水準行為
09/22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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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78
至於那種再假設如果有人拿刀拿槍這種說法 那就只是假設而已
09/22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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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78
跟本案的行為主客觀要件都沒有任何關係
09/22 13:16
推
red0whale
這種人應該判死刑,前科累累又明顯故意傷害,沒判死根
09/23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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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0whale
本對不起站長
09/23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