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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訓練精實】捷運警遇襲負傷擒兇 匪判8年半定讞 (新聞出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731/1172404/ (內文) 北市一名詹姓男子去年在捷運淡水線搭車跟蹤一位黃姓捷運警員逾一小時,黃男第三度盤查詹男來意未果,剛轉身上車就遭詹男連揮15刀攻擊頭、背等處,黃為防乘客受波及,負傷將詹推到月台上以擒拿術制伏,詹狡辯無殺人犯意,最高法院指黃若非訓練精實、恐難倖免,今依殺人未遂罪判詹8年6月徒刑,另須監護3年定讞。 判決指出,曾任清潔工的詹男(29歲),2011年間確診罹患思覺失調症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雖就醫但沒按時服藥,逐漸出現被害妄想、疑神疑鬼等症狀,並把自身長期失業、謀職不順、和家人相處不睦等挫折,歸咎於都是警察的錯。 2016年3月29日上午,詹男帶一把有鋸齒狀刀鋒、刃長12公分,可用於切水果或割牛排的尖刀,用自己以報紙做的刀鞘藏在褲子口袋裡,從北投住處搭捷運尋找警員當作攻擊目標,抵達台北車站時,在月台上看見捷運警察隊黃姓警員(49歲)邊巡邏邊幫問路旅客指引方向。 詹男慢慢趨近,黃男警覺詹男眼神不對勁,上前詢問,詹男嗆聲:「為什麼我不能站在這裡?」黃男不想計較,搭捷運往新北投捷運站方向巡邏,瞥見詹男從隔壁車廂走來。黃男懷疑遭跟蹤,提前在中山捷運站下車,見詹男跟著走到月台,第二度上前盤問,聽詹男自稱在台北車站遺失1張千元鈔票,於是要詹男一起折返北車調閱監視畫面,但詹男拒絕報警。 黃男無奈,再搭車繼續到新北投,下車赫見詹男又同在月台上,確認自己被詹男尾隨一個小時,第三度趨前質問其來意,詹男不答,黃男因無事由可調查詹男,只好準備搭剛進站的捷運列車離開,不料才轉身,背部就遭詹男連刺2刀。 黃男為保護乘客,猛轉身奮力將詹男推出車外,顧不得頭、臉遭詹男連續揮刀攻擊,使出擒拿術將個頭較小的詹男壓在月台上,此時在站內護鈔的保全員跑來相助,將詹男揮舞嚇唬的刀子踢走。黃男身中10刀,尤其背部刀傷深達7公分,手臂、臉部也各有深8公分、3公分的割傷,出血甚多,幸好及時就醫保命。黃男至今仍在復健、有失眠等後遺症。 詹男到案宣稱討厭警察很久,坦承帶刀出門「就是針對警察,下手時想要警察死」、「今天出門坐捷運就是要找警察攻擊」等語,審理時改稱沒有殺警意圖。辯護律師指稱,詹男起初以非慣用的左手持刀,刺擊不是致命部位的後背,代表僅有傷害意圖,後因黃男企圖搶刀,詹男才換用右手持刀拉扯等語。 法官認定詹男預謀殺人,且能跟蹤警員、等候時機、趁被害人轉身才下手,顯然犯案時僅處於精神耗弱而非心神喪失,依法僅可減刑。法官指詹男嚴重藐視公權力,若非黃男訓練精實、機警並熟稔擒拿術,恐難倖免,詹男應受嚴懲,一、二審均依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半,另依醫院所建議的長期治療,一併宣告詹男服刑期滿或赦免後,須接受監護3年,最高院今維持原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66.13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MRT/M.1501683262.A.5C9.html

推文 (8)

ultratimes 太輕,殺人明明最輕十年起跳 08/02 22:46
sbflight 樓上.......未遂犯不是既遂犯,未遂犯刑度可以減輕的 08/02 23:04
SmileEMU800 背部是傷口長7公分還是深7公分,這深度不是開玩笑欸 08/03 06:52
earny 臉部深八公分???是怎樣的概念? 08/03 08:55
tony900735 太輕,但對方有證的也只能無奈 08/03 10:44
hinajian 有證又不吃藥出來亂砍人的,到底怎麼辦? 08/03 19:13
xylophone135 只能嚴格管控吧 08/03 19:41
longlydreami 臉部是深三公分啦~ 08/04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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