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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7167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真的是生死一瞬間!台北捷運忠義站昨(10)日驚傳有婦人跳軌輕生,所幸捷運警察見狀 後,急忙在列車進站前將她拉上月台,否則後果恐怕不堪設想。 昨日晚間9時45分許,一名55歲的陳姓婦人在捷運忠義站月台跳軌企圖輕生,巡邏的捷運 警察見狀後,趕在捷運列車進站前將她拉上月台,只差20公尺,憾事就會發生,過程相當 驚險。 警方表示,婦人當時情緒相當不穩定,安撫後心情已回復,事後陳婦丈夫也將妻子帶回, 至於輕生的原因仍待警方釐清。不過據《大眾捷運法》規定,婦人恐怕得面臨最高7500元 之罰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0.253.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MRT/M.1499819486.A.074.html

推文 (20)

chjuifa 最高7500...... 07/12 08:33
et11117 才7500......... 07/12 08:51
kigohcy 忠義站,大概是和信醫院的癌症病患吧...希望她想開點 07/12 09:27
KIWAMI 應該要合法安樂死,就能減少這類人身事故 07/12 09:43
storyn26383 7500 美金還差不多... 07/12 12:37
v2608691 月台門咧 裝個門也可以這麼久 偉哉工程 07/12 12:59
jh961202 怎麼記得好像可以用其他法條辦,例如公共危險之類的(? 07/12 14:47
geesegeese 這種人應該關到監獄,關進去之前強制治療 07/12 18:54
SmileEMU800 看成跳輕軌輕生XD 07/12 19:27
Yenfu35 回jh961202,這可以用公共危險來辦。 07/12 22:03
gigihh 法律上有所謂特別法優先原則,同一事項特別法有規定的話 07/13 01:20
gigihh 就不會適用普通法,例如跳軌行為若發生在捷運,因為大眾 07/13 01:20
gigihh 捷運法有規定相關罰則,所以通常就不會用刑法公共危險, 07/13 01:21
gigihh 這也是很多食安事件都罰錢了事的原因之一。 07/13 01:21
gigihh 說道跳軌,不知為何淡水線的月台當初設計似乎比同為側式 07/13 01:22
gigihh 的要窄?扣除樓梯空間後就更明顯,更別提機捷的側式月台, 07/13 01:23
gigihh 感覺上寬度寬了不少。 07/13 01:23
Metro123Star 是有特別法優先原則,可是這是行政法與刑法? 07/14 00:12
Metro123Star 用屬於特別法的行政法辦理,就沒了刑責? 07/14 00:13
Metro123Star 罰鍰和罰金看起來很像,但後者會留前科 07/14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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