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被廁所門刮傷 台北捷運判賠6070元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童姓婦人前年6月穿著夾腳拖搭乘捷運,指控在捷運板橋站上
廁所時,右腳大拇指被廁所門底突出鐵片刺傷,認為台北大眾捷運公司有管理疏失,求償
10萬元,一審簡易庭判童婦敗訴,童婦不滿提出上訴,新北地院改判台北捷運須賠償童婦
6070元確定。
童婦指出,前年6月1日上午,她到捷運板橋站上廁所,進入女廁關門時,右腳大拇指被門
底突出鐵片刺傷,害她5日無法洗澡、工作,向台北捷運求償10萬元。
台北捷運板橋站楊姓站長供稱,當天接獲清潔人員通知時,隨即到廁所查看,童婦稱右腳
大拇指被廁所門底刺傷,要求她馬上賠償,否則就報警,她稱可陪同對方就醫卻被一口拒
絕,堅持要她立即給付賠償金。但事發當時她有用手摸門底,並未發現任何突出物,且監
視器畫面顯示,童婦走出廁所後行走無異狀,認為童婦無任何證據證明右腳受傷與北捷有
關。
法官指出,受傷後童婦馬上打110報案,站長以手觸摸門角,與童婦穿夾腳拖進入廁所情
境不同,難以證明童婦不可能遭門角刺傷,且童婦右腳大拇指遭割傷面積不到1平方公分
,受傷情節尚屬輕微,不影響行走符合常情。
但法官認為,右腳大拇指受傷應不至於影響童婦洗澡與工作,不會造成童婦工作損失,但
北捷應賠償童婦醫療費1070元及精神慰撫金5000元。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3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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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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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man
10萬元,......把北捷當盤子打?
04/16 07:20
推
zimt
光一二審裁判費,就兩千多了,扣一扣也沒勝多少XD
04/16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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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2
這是誰嚴重管理疏失,所以求償個幾萬是剛好
04/16 09:00
推
DYANGJP
走保險理賠可能還賠的多一點
04/16 10:45
推
Gauss
這根本不是嚴重的管理疏失好嗎
04/16 10:50
推
genius721105
保險不會賠這種傷口
04/16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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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us721105
沒開刀也沒住院 賠這很奇怪
04/16 11:54
推
lukasformac
義務役二兵表示…
04/16 12:04
推
ultratimes
裁判費當然是敗訴方要一併支付吧!
04/16 12:05
推
az30508az
6070蠻熟悉的感覺...
04/16 13:29
推
tomy0000000
用右腳大拇指洗澡工作 不推不行
04/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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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yeeer
重點不願就醫 要求立刻賠償十萬 強盜?
04/16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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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times
6070 是時薪八塊半的月薪吧
04/16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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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tyle
可是童婦勝訴,裁判費應該是由被告出吧
04/16 16:51
推
ArchiLee0601
替代役一個月月薪啊
04/16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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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ntiTVBS
應該就是抓一個替代役出來受死一樣的感覺
04/16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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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porter
以後都不裝門了(誤
04/16 22:52
噓
jh961202
川寶奧客,先加A級名單再說
04/16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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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u
出門可以不要穿拖鞋嗎......
04/28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