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內容來看,他還是認為就只有所謂的"相似"
而道歉也並不是針對"抄襲"而道歉的
是對了社會大眾的"觀感"與"輿論"所道歉
這兩者基本上就是高捷公司最care的地方
之所以他會把它定義成爭議,就是因為他還是不認為是抄襲
要不然應該就會變成是道歉啟事而不是聲明啟事
最後為何不再使用呢,應該也是怕被告還有避免議題繼續發酵
所以一樣就只是採取相對成本較低的方法而已
並不是他發了這個聲明就表示它承認了抄襲
他只有承認了這是一個爭議,為了這個爭議而道歉
爭議會影響到公司的商譽
我覺得這只是一個形式上,也只是一個操弄文字的一份聲明而已
其實並沒有太多的一個認錯的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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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2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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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9)
推
atriple
也有可能捷運公司的主事者對文字不敏感,所以沒有意識到
12/29 00:54
→
atriple
道歉和聲明的差異。其實這種對文字不敏感的人很多,
12/29 00:55
→
atriple
捷運公司有的話並不意外。如果零號出口看完這篇覺得
12/29 00:56
→
atriple
有必要再讓公司學到教訓的話,就直接跟公司反應吧。
12/29 00:57
噓
mstar
那不是「抄襲」,是「盜用」
12/29 10:30
→
mazinger
高捷外包給設計師 設計師不承認抄襲 高捷為何要代替別
12/2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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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inger
人承認
12/29 11:31
推
JJLi
任何人都不應該代替別人認錯吧…事主浮水了就讓事主處理吧。
12/29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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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okii
事主4ni?!
01/02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