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央地方的決定會將機捷的資產送給桃園市政府
未來會是桃園市政府租給桃園捷運公司營運
所以高鐵局收不到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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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6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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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istory.n.yam.com/taiwanhot/place/20150520/20150520043206.html
這是原本的新聞
後來好像是因為法律規定改移交給市府
※ 編輯: aotfs2013 (36.228.64.127), 12/07/2016 21:07:30
推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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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tz
比較好奇高鐵局要算桃捷每年多少基礎設施租金
12/07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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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123
有相關新聞嗎?
12/07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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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123
只知道中央跟地方針對 機捷營運的虧損,還需要討論怎麼分
12/07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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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123
擔的問題。
12/07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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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tz
原來是依「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中央政
12/07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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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tz
府出資興建由中央主管機關交通部指定管理機關,且主管機關要
12/07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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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tz
將捷運系統收益納入所設置之基金
12/07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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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ro123Star
用日本的分類來看,桃園市政府第三種而桃捷第二種?
12/07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