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在請教板主,不是鬧板,非當事人請勿發言。
本人轉貼過數次香港蘋果日報的報導,
報導中都有一些非台灣慣用的正體中文字詞,
先感謝板友幫忙重新編寫,
我承認是我忘記以台灣慣用詞重新編寫,因為不是用電腦貼文不太方便,
等到坐在電腦前就在忙其他的事而忘記重新編寫,
但有些人在推文中以強迫的語氣發噓文要求重新編寫。
為什麼我不用「翻譯」一詞而用「重新編寫」?
因為我認為我轉貼的是正體中文,並未違反板規,
嚴格說來,廣東話也是中文,只不過是地方的方言,
而這種語言是我的母語。
請板主思考一下這個問題,
如果轉貼港澳地區的報導有重新編寫的必要性,請明令規定,
那些噓文讓我想起小時候在學校被要求不准講方言,講方言要罰錢,
這是對方言的某種程度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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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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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n182
請參考#1NlOJstj (MRT)的推文解釋
11/23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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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n182
不強制,但是用詞請符合台灣用詞
11/23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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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n182
若保留原文尚請大致在原文下方解釋原新聞
11/23 05:47
噓
adm123
港澳地區是我們台灣其中一個地方?地方的方言?開什麼玩笑
11/23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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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123
MRT相關一堆英文網頁,要不要也說英文是台灣的方言?
11/23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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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cker
都已經說非當事人請勿發言了....
11/23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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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n182
對了要補充一點,港澳是"繁體"不是"正體"哦...
11/23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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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n182
這次給一次刪文警告,下次請使用台灣用語,本篇結案
11/23 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