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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tvbs.com.tw/entry/579178 最新消息,下午1點46分,列車行駛到松江南京站時往松山方向,兩名年約30的男子 ,渾身酒氣,在車廂裡大打出手,兩人疑似都受傷,不少乘客都被迫下車,整起事件 花了4分鐘處理完畢,目前營運正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209.8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MRT/M.1431070685.A.4F8.html

推文 (44)

ultratimes 覺得未來應該修法,比照加重竊盜罪的成立條件,在捷運 05/08 15:53
ultratimes 等特定場所罵人或打人之公然侮辱及傷害罪應該以非告訴 05/08 15:53
ultratimes 乃論來處理 05/08 15:53
ultratimes 否則兩人互毆互罵,又互不提告,對周圍乘客不公平 05/08 15:54
hicker 只有我覺得 千錯萬錯都是酒精的錯 嗎?? 05/08 15:55
xisland 二人是同夥吧 05/08 16:03
Killercat 不會,有社會秩序維護法 05/08 16:04
kutkin 北捷站務就算碰到有酒氣的也不見得敢擋 05/08 16:04
Killercat 73條第一款 05/08 16:05
ultratimes 社維法只是行政法,罰錢不痛不癢 05/08 16:08
likeilike 喝酒真的要不得 每瓶調漲100元 05/08 16:10
WeAntiTVBS 推 每瓶酒怒漲一百!! 05/08 16:12
Killercat 沒傷到旁人總不可能關起來.... 05/08 16:13
justdoit 大白天就喝成這樣 05/08 16:14
ji31g42go61 不要起爭議啦!(?) 05/08 16:21
nadoka 用罰的沒用 要強制勞改 05/08 17:01
krishuang 酒商:抗議!!! 05/08 17:11
canandmap 五樓中肯 05/08 17:56
crazyghost 沒看懂一樓在說什麼 05/08 19:00
valkyrie3812 20世紀初,美國禁酒令表示: 05/08 19:33
tomashsue 又為了特例想要幹嘛了………… 05/08 19:53
gigihh 除非對公共運輸的乘客酒測,否則這種事無法避免。 05/08 20:04
Killercat 其實真的打起來有傷害到他人安全的話 還有一個公共危險 05/08 20:46
Killercat 罪可以用,只是打打鬧鬧扭來扭去的就算了吧.... 05/08 20:46
Killercat 罰個6k也是夠了 05/08 20:46
yuan7890 酒測的話到時有人抗議說他喝酒沒開車坐大眾運輸工具 05/09 01:11
kutkin 他可以搭計程車呀 05/09 01:29
yuan7890 總不可能立法逼人家坐計程車 05/09 01:33
hicker 酒測也只是治標 治本是不喝酒 05/09 03:04
WeAntiTVBS 搭計程車因為乘客位離駕駛座距離也近 所以更容易出 05/09 12:06
WeAntiTVBS 狀況... 05/09 12:06
WeAntiTVBS 正確方式是 至少三人以上同行 其中一位不喝酒 05/09 12:07
WeAntiTVBS 然後鑰匙交由不喝酒的保管 再由其送酒後同事安全返家 05/09 12:07
hoyunxian 但是影響到營運的話,可以求償吧? 05/09 14:00
hicker 以這起案例來說 北捷車上處理時間 4分鐘 應不致影響營運 05/09 14:17
lukasformac 治本是不喝酒?喝酒不等於出事,治本應該是要提升國 05/10 01:33
lukasformac 民素質吧 05/10 01:33
lukasformac 1樓的提案…在公共場合傷害或公然侮辱加重處罰的前 05/10 01:39
lukasformac 提是成立傷害或公然侮辱阿!結論還是雙方不提告,什 05/10 01:39
lukasformac 麼事都沒有 05/10 01:39
hicker 喝酒不等於出事 但不喝酒是可以大幅降低理智斷線的機率 05/10 02:23
lukasformac 除了工作不要出門也大幅降低意外發生機率(無誤 05/10 23:13
hicker 所以 宅在家最好 05/10 23:16
panzerkatze 就讓他們打,打死之後就不會再打啦 05/13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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