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法第3條
本法所稱大眾捷運系統,指利用地面、地下或高架設施,使用專用動力車
輛,行駛於導引之路線,並以密集班次、大量快速輸送都市及鄰近地區旅
客之公共運輸系統。
前項大眾捷運系統,依使用路權型態,分為下列二類:
一、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全部路線為獨立專用,不受其他地面交通干擾。
二、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部分地面路線以實體設施與其他地面運具區隔
,僅在路口、道路空間不足或其他特殊情形時,不設區隔設施,而與
其他地面運具共用車道。
大眾捷運系統為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者,其共用車道路線長度,以不超過
全部路線長度四分之一為限。但有特殊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
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項第二款之大眾捷運系統,應考量路口行車安全、行人與車行交通狀
況、路口號誌等因素,設置優先通行或聲光號誌。
是的,法律從頭到尾都沒提過大眾捷運系統需要"軌道",
也沒有說大眾捷運系統不能用"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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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只是個人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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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爾...也請想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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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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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於導引之路線",這個"導引之路線"指的就是軌道嗎?
※ 編輯: einstean (36.226.116.10), 03/25/2015 01:38:34
推文 (29)
推
kutkin
"行駛於導引之路線"
03/25 01:29
→
einstean
而且很奇怪的是,修法前只有寫"行駛於專用路線"
03/25 01:45
推
IbakaBlock
但BRT專用道沒有跟一般車道區隔
03/25 02:10
→
IbakaBlock
還是其實設置專用道的意思就是已經區隔了?
03/25 02:11
推
tajvano
專用道應該是第二項第二款的「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吧
03/25 02:19
推
kutkin
專用路線就是要沒有任何東西會入侵
03/25 02:19
→
kutkin
為了輕軌才改行駛於導引之路線
03/25 02:19
→
mooto
別爭了, 台中的也不符實體設施區隔, 除非他加上分隔島
03/25 02:42
→
ususa
沒有專用動力。沒有獨立專用路權。
03/25 08:28
→
ususa
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地面沒有實體設施與其他地面運具區隔
03/25 08:29
推
komachi275
嘖嘖 高雄輕軌道路段也沒有實體隔離啊...
03/25 08:34
→
ususa
http://goo.gl/aklSaJ 政府為配合將輕軌系統納入「大眾捷運
03/2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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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usa
法」適用之政策。於2010年9月完成「輕軌系統建設及車輛技術
03/2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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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usa
標準規範」(草案)提報交通部。100年12月29日交通部完成審
03/2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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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usa
議並頒訂本規範。
03/2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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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usa
ttp://goo.gl/gwjGzn 輕軌系統建設及車輛技術標準規範
03/25 08:47
推
ususa
路權有特殊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
03/25 09:01
→
ususa
限。所以設不設實體區隔不是那麼重要(反正上面說你ok就行)
03/2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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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usa
問題在公車或台中BRT沒有"專用動力",所以台中BRT上過新聞
03/2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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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usa
把乘客載去加油站加油 http://goo.gl/5F1pW6 (最後一段)
03/25 09:02
推
ttjbus010061
沒有阻隔起來是為了讓緊急車輛使用
03/25 10:46
推
komachi275
沒有阻隔起來也為了讓車輛故障使用
03/25 11:09
推
TrueX67
沒有阻隔起來也為了讓三寶直接穿過
03/25 11:20
推
mstar
這可以去查法案審查系統,基本上修正草案都會附理由
03/25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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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tar
立院委員會審查時也會找相關人士說明
03/25 13:42
推
edoyasuhiko
BRT已經不復存了 多講也沒用
03/25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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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oyasuhiko
況且當初怎沒把BRT納入大捷法管理咧
03/25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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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oyasuhiko
密集班次、大量快速 光這定義現有的BRT都不符合了
03/25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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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oyasuhiko
密集班次X 班距亂七八糟 大量快速X 會塞車快不起來
03/25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