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舉,您在這兩篇中之推文
┌─────────────────────────────────────┐
│ 文章代碼(AID): #1Kzzkux2 (MRT) [ptt.cc] [新聞] BRT司機批市府 對乘客安全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MRT/M.1425529784.A.EC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文章代碼(AID): #1L2DSYsd (MRT) [ptt.cc] [新聞] 台中市民:搭BRT沒公車方便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MRT/M.1426642722.A.DA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 Ptt幣 │
└─────────────────────────────────────┘
經檢視首句以「垃圾」之攻擊字眼批評台中BRT
後兩句以「打嘴砲你們最會?」對該篇之板友進行地圖砲之挑釁
認定分別違反3-2及4-2
│ 第 三 條 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
│第二款 針對地域性人事物的比較或評論時,請彼此尊重,禁止攻擊特定地區。 │
│ 文章不得出現針對特定地域人事物攻擊文字。例外許可條件同第一條第一款│
│ 。評論內容請就事論事,勿偏離本板主旨。公眾人物、媒體不再此限。 │
│ 第 四 條 推噓文相關 │
│ 第二款 禁止引戰、人身攻擊、挑釁、謾罵、歧視或攻擊特定族群。 │
│ 如為當事人受到攻擊,請來信實名檢舉。 │
並引用罰則3-10與4-3
│ 第 三 條 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
│ 第十款 違反本條者,得處以水桶七日並記點一次(原警告)。 │
│ 唯本條違反第四款與第六款,得處以水桶三十日並記點兩次。 │
│ 第 四 條 推噓文相關 │
│ 第三款 違反上述兩款者,水桶七天並記點一次; │
│ 唯本條違反第二款之引戰與人身攻擊,水桶一個月並記點兩次 │
總共合併執行水桶14天,記點兩次
MRT板工 coon182
2015.03.2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ψcoon182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72.5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MRT/M.1426781353.A.A21.html
推文 (16)
→
RG470AHZ
怎麼不檢討當初幹嘛蓋這條垃圾BRT?
03/05 11:13
噓
RG470AHZ
頗呵,請問樓上幾位都住台中市?
03/19 03:27
→
RG470AHZ
打嘴砲你們最會?
03/19 03:28
推
LinFan
忠言逆耳
03/20 00:37
推
yushenlin
某族群水準
03/20 00:38
推
YellowWolf
超高水準阿哈哈哈哈你活該有夠光榮(σˋ▽ˊ)σ(σˋ
03/20 00:52
→
YellowWolf
▽ˊ)σ
03/20 00:52
推
WeAntiTVBS
依照這樣來看 下一個就是U大師了
03/20 09:08
推
valkyrie3812
下一個節目提供贊助商期待中(大誤)
03/20 09:23
推
edoyasuhiko
最近幾個交通板都數字板化了
03/20 09:56
→
eco100
會扯到某族群的 水準也高不到哪去 明明只是個人行為而已
03/20 10:33
→
Killercat
族群我想指的是網路暴民吧....
03/20 10:52
→
Killercat
這種鍵盤暴民對討論風氣完全就是有害無益而已
03/20 10:52
推
shun01
不然請lovebbcc來當板主?
03/20 11:25
推
aaronbest
說真的 兩種顏色都有害群之馬 不只八卦化 政黑化都有出
03/20 19:23
→
aaronbest
現 只希望大家要自重尊重不同立場。
03/20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