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6日電)
台北捷運殺人案,鄭捷今天被判死刑及褫奪公權終身。台北捷運公司表示,尊重法院
判決結果。
北捷殺人案發生在去年5月21日,鄭捷在捷運江子翠站持刀殺人,造成4死、22傷。歷
經半年多審理,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被告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北捷表示,521捷運事件雖為單一偶發不幸意外事件,但卻造成社會動盪、人心惶惶
,為此,北捷也已進行一連串軟硬體精進措施,盼重拾乘客信心。
其中,包括建立北捷與警消直通專線電話、提升捷運系統內警方無線電通訊功能、加
強捷運系統巡查頻率、加強捷運車站工作人員訓練及演練、加強捷運車站工作人員防護配
備等。
此外,車廂內監視器也已全部建置完成,並透過跑馬燈、廣告燈箱及海報等宣傳管道
,加強宣導旅客危安意識。
北捷說,對於不幸往生旅客,除要求保險公司針對每人依旅責險最高額度新台幣400
萬元給付外,另召開「特別濟助金發給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給予每位濟助金160萬元
(含事發當天慰問金5萬元)。
同時,再加上台北市公運處設置「台北市捷運捐募款管理委員會作業專戶」,接受民
間主動捐募款,以及北市社會局所發給的慰問金,共計有3061萬元。
受傷旅客部分,北捷表示,已和保險公司協調,協助24位受傷旅客醫療費用,包括病
房升等及看護費用等,全數由保險費支付。
另外,去年5月21日就診旅客,住院治療者除當日發給1萬元慰問金外,傷重曾住加護
病房者再發給25萬元、共7人,住一般病房者再發給15萬元慰問金、共8人,未住院者發給
5萬元慰問金、共9人,併同社會局與民政局關懷訪視所發慰問金,共計393萬元。
1040306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503060322-1.aspx
(中央社 2015/03/0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53.23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MRT/M.1425638917.A.6A8.html
推文 (35)
推
aaronbest
爽 直接不准上訴 就地槍斃吧~
03/06 19:05
→
CHERRYCOLA
新北地院...才第一審 離槍斃還久的呢
03/06 19:10
→
Littlechozy
沒記錯的死刑的話法院會行使職權上訴,一定有第二審
03/06 19:39
→
CHERRYCOLA
刑訴344 5項 這是強制三審的案件 所以還要等很久的
03/06 19:46
→
mstar
死刑、無期徒刑都是直接由法院職權上訴
03/06 20:09
推
zh2013
賭 法院不會死刑 死刑我發雞排50份慶祝
03/06 20:26
推
zh2013
賭法院不會死刑定讞 死刑定讞 雞排50份
03/06 20:29
推
WeAntiTVBS
有家屬要求器捐 但是這是刑事犯 我覺得這死後不能器捐
03/06 20:29
→
WeAntiTVBS
因為亟需器官的受贈者我相信有大多數不可能接受的
03/06 20:30
→
mstar
樓上,當初陳進興的就捐出去了 http://bit.ly/1BO1dyz
03/06 20:34
→
mstar
當等待換器官到奄奄一息時,很多人應該不會挑了
03/06 20:35
→
mstar
不過還是有不接受的啦,報導中說被三個人拒絕更換肺臟
03/06 20:37
推
Yenfu35
這篇有祭品推文,請板主加m。
03/06 20:54
→
hicker
等到定讞又不知要等多久了....
03/06 21:02
→
Yenfu35
回WeAntiTVBS,最近國際潮流變成不可拿死刑犯的器官來移
03/06 21:10
→
Yenfu35
植,即使死刑犯本身確有意願也一樣。
03/06 21:10
推
ultratimes
萬一拿死刑犯器官,到時候那個人變得和死刑犯一樣
03/06 23:18
→
ultratimes
請問誰要負責?
03/06 23:18
→
ray61412
樓上這種發言,和最近某爭議事件有異曲同工之妙....
03/06 23:27
推
WeAntiTVBS
本來就是 死刑犯的器官實則根本不能拿來器捐 但是u大
03/06 23:38
→
WeAntiTVBS
師說的可能就有點太過了.......
03/06 23:38
推
coon182
zh2013的祭品我聽到了(?
03/06 23:51
噓
E5Hayabusa
u大怎麼這麼久了還沒被桶啊
03/07 00:17
→
QianH
他有被桶過一次..
03/07 01:01
推
ultratimes
另外,死刑者就該死透,若有器官以其他型式存活著,即
03/07 15:39
→
ultratimes
表示該死刑並未完全執行,不符死刑之目的
03/07 15:39
推
ultratimes
要死刑就要全身器官皆停止作用才算完畢,若有器官移
03/07 15:41
→
ultratimes
植且成功,則視為該死刑未全死,法律上也有問題
03/07 15:41
噓
book8685
那發表不實言論 他的家人不也要連帶處分....
03/07 16:02
推
jmt1259
這篇好多不當發言
03/08 08:32
推
Killercat
erh...不要一直發表自認為的定義好嗎 這有點過頭了
03/08 12:29
→
Killercat
你認為死刑執行完成與否那是你的事 但法律有沒有問題
03/08 12:29
→
Killercat
這種東西請不要你說了算好嗎...
03/08 12:29
→
Killercat
法律死刑目的是什麼也不是你說了算啊(抓頭
03/08 12:29
→
edctw
貼新聞過來以前先考量一下有沒有在本板討論的價值好嗎?
03/09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