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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6日電) 台北捷運殺人案,鄭捷今天被判死刑及褫奪公權終身。台北捷運公司表示,尊重法院 判決結果。 北捷殺人案發生在去年5月21日,鄭捷在捷運江子翠站持刀殺人,造成4死、22傷。歷 經半年多審理,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被告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北捷表示,521捷運事件雖為單一偶發不幸意外事件,但卻造成社會動盪、人心惶惶 ,為此,北捷也已進行一連串軟硬體精進措施,盼重拾乘客信心。 其中,包括建立北捷與警消直通專線電話、提升捷運系統內警方無線電通訊功能、加 強捷運系統巡查頻率、加強捷運車站工作人員訓練及演練、加強捷運車站工作人員防護配 備等。 此外,車廂內監視器也已全部建置完成,並透過跑馬燈、廣告燈箱及海報等宣傳管道 ,加強宣導旅客危安意識。 北捷說,對於不幸往生旅客,除要求保險公司針對每人依旅責險最高額度新台幣400 萬元給付外,另召開「特別濟助金發給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給予每位濟助金160萬元 (含事發當天慰問金5萬元)。 同時,再加上台北市公運處設置「台北市捷運捐募款管理委員會作業專戶」,接受民 間主動捐募款,以及北市社會局所發給的慰問金,共計有3061萬元。 受傷旅客部分,北捷表示,已和保險公司協調,協助24位受傷旅客醫療費用,包括病 房升等及看護費用等,全數由保險費支付。 另外,去年5月21日就診旅客,住院治療者除當日發給1萬元慰問金外,傷重曾住加護 病房者再發給25萬元、共7人,住一般病房者再發給15萬元慰問金、共8人,未住院者發給 5萬元慰問金、共9人,併同社會局與民政局關懷訪視所發慰問金,共計393萬元。 1040306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503060322-1.aspx (中央社 2015/03/0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53.23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MRT/M.1425638917.A.6A8.html

推文 (35)

aaronbest 爽 直接不准上訴 就地槍斃吧~ 03/06 19:05
CHERRYCOLA 新北地院...才第一審 離槍斃還久的呢 03/06 19:10
Littlechozy 沒記錯的死刑的話法院會行使職權上訴,一定有第二審 03/06 19:39
CHERRYCOLA 刑訴344 5項 這是強制三審的案件 所以還要等很久的 03/06 19:46
mstar 死刑、無期徒刑都是直接由法院職權上訴 03/06 20:09
zh2013 賭 法院不會死刑 死刑我發雞排50份慶祝 03/06 20:26
zh2013 賭法院不會死刑定讞 死刑定讞 雞排50份 03/06 20:29
WeAntiTVBS 有家屬要求器捐 但是這是刑事犯 我覺得這死後不能器捐 03/06 20:29
WeAntiTVBS 因為亟需器官的受贈者我相信有大多數不可能接受的 03/06 20:30
mstar 樓上,當初陳進興的就捐出去了 http://bit.ly/1BO1dyz 03/06 20:34
mstar 當等待換器官到奄奄一息時,很多人應該不會挑了 03/06 20:35
mstar 不過還是有不接受的啦,報導中說被三個人拒絕更換肺臟 03/06 20:37
Yenfu35 這篇有祭品推文,請板主加m。 03/06 20:54
hicker 等到定讞又不知要等多久了.... 03/06 21:02
Yenfu35 回WeAntiTVBS,最近國際潮流變成不可拿死刑犯的器官來移 03/06 21:10
Yenfu35 植,即使死刑犯本身確有意願也一樣。 03/06 21:10
ultratimes 萬一拿死刑犯器官,到時候那個人變得和死刑犯一樣 03/06 23:18
ultratimes 請問誰要負責? 03/06 23:18
ray61412 樓上這種發言,和最近某爭議事件有異曲同工之妙.... 03/06 23:27
WeAntiTVBS 本來就是 死刑犯的器官實則根本不能拿來器捐 但是u大 03/06 23:38
WeAntiTVBS 師說的可能就有點太過了....... 03/06 23:38
coon182 zh2013的祭品我聽到了(? 03/06 23:51
E5Hayabusa u大怎麼這麼久了還沒被桶啊 03/07 00:17
QianH 他有被桶過一次.. 03/07 01:01
ultratimes 另外,死刑者就該死透,若有器官以其他型式存活著,即 03/07 15:39
ultratimes 表示該死刑並未完全執行,不符死刑之目的 03/07 15:39
ultratimes 要死刑就要全身器官皆停止作用才算完畢,若有器官移 03/07 15:41
ultratimes 植且成功,則視為該死刑未全死,法律上也有問題 03/07 15:41
book8685 那發表不實言論 他的家人不也要連帶處分.... 03/07 16:02
jmt1259 這篇好多不當發言 03/08 08:32
Killercat erh...不要一直發表自認為的定義好嗎 這有點過頭了 03/08 12:29
Killercat 你認為死刑執行完成與否那是你的事 但法律有沒有問題 03/08 12:29
Killercat 這種東西請不要你說了算好嗎... 03/08 12:29
Killercat 法律死刑目的是什麼也不是你說了算啊(抓頭 03/08 12:29
edctw 貼新聞過來以前先考量一下有沒有在本板討論的價值好嗎? 03/09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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