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新聞雲
2015年2月8號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208/464867.htm?from=fb_et_news
北捷上實驗吃口香糖1.5個月被罰了 網友:什麼鬼計畫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捷運規定不能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等,倘若違規將會被稽查人員開罰,不過卻沒人知
道開罰的標準。一名網友黃民安7日在臉書上PO文表示,捷運吃口香糖計畫終於成功,連
續吃了一個半月後,終於「見到」稽查人員了,「但噴1500還是會心痛……。」此文一出
,引起網友正反兩極評價。
黃民安表示,多年前曾在捷運上勸導一位抽菸的醉漢,但站務人員只稍稍看了一下就離開
,幾個月後又勸導一位吃檳榔的人,站務人員依舊看完就離開,「就開始思索懲罰的標準
是什麼,有人像我這麼雞婆嗎?」接著開始試驗行動,只要進捷運前就會吃口香糖,「整
整一個半月沒人走過來勸導我的行為,但今天終於等到了!」
黃民安指出,其實自己很開心,自己的疑問得到解答,「但噴1500還是會心痛。」網友紛
紛在底下留言,有人表示「太有實驗家精神了」、「好有種啊」;不過也有人認為「什麼
鬼計畫」、「其實不用替自己找這麼多藉口」、「無聊!」對此,黃民安回應,「只是想
知道到底罰款這件事是真的嗎?有人會雞婆的幫忙勸導嗎?我做的任何事情都有我認為重
要而且非做不可的意義。」
p.s. 真的是吃飽太閒.....
1500不想要可以匯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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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82)
推
AirPenguin
五樓
01/12 19:09
推
XXXXGAY
五樓下麵給大家吃
01/12 19:10
推
freemail
好喔
01/12 19:10
噓
mikemagic88
五樓吃4x貓下面
01/12 19:10
推
XXXXGAY
蓋
01/12 19:10
噓
ultratimes
能不能直接用7500開罰?而且用7500*45來罰
02/08 12:31
→
ultratimes
不對,應該是罰90次,假設一個半月內每天往返各一
02/08 12:32
→
ultratimes
所以應該罰7500*90才對
02/08 12:32
推
reil
社會上立法嚴執法寬的情形太嚴重
02/08 12:43
→
reil
鄉愿的執法者難辭其咎
02/08 12:44
推
komachi275
執法人員太少
02/08 12:46
推
kenliu100
很好啊,很有實驗精神,每次舉發也沒人理
02/08 13:18
推
reil
執法人員數量少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執法態度消極逃避
02/08 13:25
→
reil
大家看在眼裡,就知道這些法規形同虛設
02/08 13:26
推
kutkin
立法嚴執法鬆 會讓該罰的也變成心存僥倖
02/08 14:18
→
kutkin
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瀉藥 不應該定這麼嚴格
02/08 14:19
推
rwbraf
站務人員開完罰單後要寫事件通報,還可能投訴「態度不佳」
02/08 14:19
推
domoto0101
3不是先開勸導單,不聽在開罰單?
02/08 14:19
推
rwbraf
如果沒有業績壓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02/08 14:21
→
rwbraf
大捷法去年有修法,現在不需要勸導,可以直接開單。
02/08 14:22
推
rwbraf
若真要讓站務卯起來抓,那就獎金+無投訴責任+免寫事件通報
02/08 14:24
推
KWBilly
嚴格執法是要很大的成本的,說老實話吃口香糖只要別亂吐
02/08 14:24
推
KWBilly
對其他人影響也沒那麼大,我倒覺得現在這樣是很恰當的
02/08 14:25
推
rwbraf
噢,最重要一點,長官相挺!
02/08 14:26
推
lion1227
推re大
02/08 15:16
推
devin0329
大推啊,有人只想到該重罰,沒想過稽查不力
02/08 16:42
推
payeah
大力稽查也要有人力
02/08 17:04
推
kutkin
有60分的人力就去抓重點的60分 不可能抓到100分
02/08 17:24
推
edoyasuhiko
再說現在禁止飲食 口香糖這件事就像電扶梯站哪邊一樣
02/08 17:31
→
edoyasuhiko
乘客大多都有自覺了 鮮少看到有人在車廂內吃喝
02/08 17:31
→
edoyasuhiko
就算有也一定馬上被放到你管子 所以大家都不敢
02/08 17:31
→
edoyasuhiko
自律高的話就不需要稽查員天天在車廂上盯著
02/08 17:32
推
payeah
講的真簡單,就是因為嚼口香糖的人很少,真的要抓一個月
02/08 17:35
→
payeah
能抓到幾個?
02/08 17:35
→
payeah
稽查成本與成效先算一下
02/08 17:36
推
edoyasuhiko
欸,所以我就說「不需要」啊= =
02/08 17:39
推
payeah
我說的不是你啊XD
02/08 17:42
推
payeah
為了極少數的例子花大錢稽查,不如有人檢舉就必定處理
02/08 17:44
推
ultratimes
寧可付出更多成本稽查,照這麼說全台灣每天被偷被搶
02/08 18:05
→
ultratimes
的錢才多少,何必付大錢雇用那麼多警察
02/08 18:06
→
ultratimes
警察每年的薪水肯定比被偷被搶的錢多
02/08 18:06
→
kuter
要實驗怎不拿東西吃或飲料喝 zzz....
02/08 18:13
推
pigdaysun
我記得有問過站長,像是捷運禁止飲食等 是大捷法規定的
02/08 18:37
→
pigdaysun
只有上過大捷法訓練的人員才能就這方面開單 (像是站長)
02/08 18:37
→
pigdaysun
一般站務員只能就逃票開罰單 而平常常會看到的維修人員
02/08 18:38
→
pigdaysun
連開單的權利都沒有...
02/08 18:39
→
pigdaysun
PS:逃票是違反捷運公司條例(當然也要有受過相關訓練)
02/08 18:40
→
pigdaysun
所以說實在如果真的要開罰 能開單取締的人太少了...
02/08 18:41
→
purpleboy01
人民素養果然有待加強
02/08 19:05
→
purpleboy01
沒人抓就會違規的社會
02/08 19:06
推
WeAntiTVBS
44x1500=66000 最後一次當場抓到應該罰七千五y
02/08 19:12
推
edoyasuhiko
被偷被搶是生命財產安全問題 跟口香糖比...
02/08 20:27
推
oscarss07
推實驗 覺得這件事凸顯了些稽查上的問題
02/08 20:55
→
oscarss07
更正 應該是執法不是稽查
02/08 20:55
→
purpleboy01
下次每個吃的都說在實驗好了 呵呵
02/08 21:22
推
KWBilly
雖然有點離題但還是澄清一下好了,"警察新水>被偷金額"
02/08 21:41
→
KWBilly
這件事情是沒意義的,要看得是(多一個警察的新水)是否大
02/08 21:42
→
KWBilly
於(被偷竊的金額),現況被偷的金額少是因為現在有警察...
02/08 21:43
→
KWBilly
沒警察時被偷竊的金額還不得而知呢XD
02/08 21:44
→
KWBilly
更正:是(被偷竊金額所減少的量)
02/08 21:45
推
WeAntiTVBS
因為嚼口香糖除非有人檢舉或當場吐在地 不然不容易抓
02/08 22:34
→
crazyghost
怎麼有人拿行政罰和刑責來對比參照...
02/08 23:20
推
mackywei
像是車上飲食這種事,要作到「滅絕」的成本極高....
02/09 00:24
→
mackywei
成功的像是新加坡?
02/09 00:25
→
mackywei
但是藉由觀念與習性的養成,就像上面網友說的,現在車上
02/09 00:25
→
mackywei
飲食者被偷拍丟管子或者(極少數)被當面勸導就足以產生..
02/09 00:26
→
mackywei
抑制的效果。
02/09 00:27
→
mackywei
主管業者只要在觀察到狀況變得嚴重時來雷厲風行加大力..
02/09 00:27
→
mackywei
宣傳教育,就可以收到不錯的成效了。
02/09 00:27
→
mackywei
不用隨時隨地緊繃地「全面性強力執法」.../這樣太昂貴了
02/09 00:28
→
mackywei
當然,難的就是「怎麼判別狀況有惡化」了。
02/09 00:29
→
mackywei
反過來說,這位老兄的實驗反而突顯出「現在的管制可能
02/09 00:30
→
mackywei
過於疏鬆」,是否會誘發部分自制心低落的旅客違規的可能
02/09 00:31
→
mackywei
,就難以確認了。
02/09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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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kywei
.................早知道寫這麼多就回文了Orz
02/09 00:31
推
devin0329
44x1500=66000 XDDDDD有趣的邏輯
02/09 08:19
→
atb
很常看到外國人在車上嚼
02/09 10:15
推
aquarian
抽菸跟嚼檳榔比口香糖嚴重多了 我覺得他這實驗是在諷刺
02/09 10:52
→
aquarian
抽菸跟嚼檳榔被人檢舉只是勸導 反而嚼口香糖一個半月後
02/09 10:54
→
aquarian
終於有人勸導他 而且直接開罰這樣?
02/09 10:54
→
xxxcc
台灣法律唯一標準 比 例 原 則 洩洩指教
02/09 18:55
→
xxxcc
這幾年 比 例 原 則 早已超越一切了 真是好用的政治工具
02/09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