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台中狼師校內猥褻4國小男童下體 犯行14次二審獲緩刑免關
2026-04-06 10:36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陳姓男子在2022年至2024年是某國小的班導師,涉對班上4名未滿14歲的男童,以問
話、討論課業、協助擦藥、午休期間等方式,猥褻男童的下體,時間多為數秒,男童被害後
向家長反映才揭發此事,一審認定陳涉犯四罪,分判1年2月、10月徒刑(可易科),全案上
訴二審後,法官審酌陳已坦認犯案,也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宣告緩刑5年。
台中高分院審認,陳男已坦認犯案,一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但審酌陳男已與
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附加緩刑5年宣告,另在緩刑期間,向指定政府機關、公益團體等機
構,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法制教育3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仍可上訴。
起訴指出,陳姓男子在2023年至2024年間是台中市某國小任職,擔任班導師,明知班上學童
都未滿14歲,仍在期間對4名男童犯下猥褻下體的犯行,一共犯行14次。
A童在2022年9月至2024年2月底,被陳男多次在教室電腦桌旁、教室內及教室門口,利用問
話或討論課業之機,隔褲撫摸A童生殖器。其中一次更以在殘障廁所協助擦藥為由,從後方
環抱A童,將手伸入內褲撫摸生殖器並拉動包皮。多數行為都在A童以手撥開反抗後,陳男才
停止。
B童是在2023年9月至10月,陳男在教室門前,無預警將B童抱起,先以搔癢其腹部或腰部作
為掩護,隨後趁機撫摸或抓掐B童的生殖器,單次時間長達5至10秒。
另外陳男在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間,以約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的頻率,多次將C童抱坐在
自己大腿上,先搔癢C童肚子,再順勢往下隔褲反覆撫摸C童生殖器;D童則是在午休趴睡時
,被陳男撫摸下體,以及在講台時,被陳男抱起後,隔褲撫摸下體10秒。
台中地院審酌,陳男身為班導師,明知男童年齡、身心未臻成熟,竟為逞一己之性慾,犯下
猥褻犯行,缺乏對他人性自主權的尊重,可能危害學童的身心健康、人格發展,考量陳男犯
後非自始即坦認全部犯行,也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等情狀,認定陳男構成對未滿14歲之男
子為猥褻行為,有4罪,分判6月至10月徒刑,其中兩罪可易科,應執行1年2月、10月徒刑(
可易科罰金)。
https://uc.udn.com.tw/photo/t3/2026/04/06/34829828.jpg
台中市陳姓男子擔任國小班導師期間,涉嫌猥褻4名男童,台中高分院宣告緩刑5年。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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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942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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