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官已經正式判了罪
犯人不服 提出上訴
那上訴期間 犯人的身分到底是嫌疑人還是罪犯呢?
有些涉及犯罪人員 不可使用的法律權利
這種狀態下 犯人到底適不適用
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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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18)
推
OrangePest
算 你可以改叫他人犯柯文哲
27.240.41.122 04/02 22:54
推
sakula678
我還以為2026查資訊已經很容易了
114.33.146.162 04/02 22:57
→
gueswmi
上訴人即被告
36.233.220.99 04/02 22:58
推
dick929
無罪推定原則是指審判前,沒說一定要定
101.10.170.206 04/02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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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k929
讞,現在一審判決有罪,等同於罪犯的身
101.10.170.206 04/02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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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k929
份
101.10.170.206 04/02 23:15
→
dick929
在法律上的身份叫「被告」,實質上就是「
101.10.170.206 04/02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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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k929
罪犯」,沒問題
101.10.170.206 04/02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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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fan
樓上民法總則等你 目前你等級為零
123.193.165.104 04/02 23:17
推
seanfan
應該是負的 因為要先把錯誤觀念打掉
123.193.165.104 04/02 23:18
推
kutkin
還沒定讞不算呀
36.236.227.124 04/02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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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tkin
目前還在有跟沒有之間
36.236.227.124 04/02 23:22
推
boboking2
算
36.238.209.50 04/02 23:27
→
onlykeiryo
…….要等定讞。
36.227.127.250 04/02 23:55
推
je789520
算
114.137.219.157 04/03 00:08
推
blueman1025
除非定讞或是放棄上訴,不然都是稱為
27.51.9.0 04/03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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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an1025
「被告」,哪有「實質上算」的說法
27.51.9.0 04/03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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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e
不算,是犯罪嫌疑人。法庭上的被告
49.217.135.225 04/03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