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個鳥雞
最近那個監察委員濫用公務車的事情
檢調居然說 喔,他有付油錢了,所以不偵辦了,直接結案
拜託,同樣的標準為什麼對待我們的柯醫生、公衛文就不一樣呢?
你說他有付油錢,那塔綠班的監委,有付輪胎磨損的錢嗎?有付機油的錢嗎?
有付車子的保養費嗎?
沒有嘛,所以這很明顯就是護航,立場呢?公義呢?真理呢?
一致的司法標準何在呢? 台灣人真的怒了,我建議以後藍白上台,成立特偵組,
一定要連同這些司法迫害的檢調與法官給予強力打擊,不他們真的以為司法獨立是給
他們用來迫害別人的工具。 太扯了。
※ 引述《Kai877 (金炆炡的狗)》之銘言:
: 政治獻金=貪污引起很大的議論
: 但我覺得法官就是在警告其他人
: 誰敢再收政治獻金就是送你下去
: 杜絕這個噁心的風氣
: 大家是不是誤會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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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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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xl
天道輪迴
118.163.151.118 03/27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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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etnasch
所以我們的阿燦有把錢還回去,最後結
111.83.37.242 03/2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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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etnasch
局也是無罪嗎?
111.83.37.242 03/2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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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elet
支持政黨輪替
111.83.4.37 03/27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