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召委臨時因故(如上廁所、接電話)須離開主席台的情況,
法律並無細分至「分鐘級」的代理名單,但依據議事規範與慣例:
優先代理人:另一位召委
若該委員會的另一位召委在場,通常會直接委託其代為主持。
若兩位召委皆不在場,則適用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 6 條(類推適用於委員會):
「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副院長代理;院長、副院長均因故不能主持時,
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當時另一位召委明明就在現場 就算不在也是相互推選
故意讓李貞秀上場只是要作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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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99.1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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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luesound (36.227.199.11 臺灣), 03/23/2026 16:44:21
推文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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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wpool
現在開始講議事規則了
125.227.40.62 03/23 16:44
推
peterwu4
開始玩只要讓塔綠班不高興就代表我們做
61.222.220.37 03/2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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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wu4
對了?XD
61.222.220.37 03/23 16:46
推
lats
壓力測試,溫水煮井蛙
1.164.186.206 03/23 16:46
噓
syearth
民進黨跳腳 代表藍白做對了
220.129.72.212 03/2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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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y
黨就是規則 人民要跟隨黨 而不是法規
114.136.147.150 03/2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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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S5566
會這樣講 看起來就是 沒有規定
61.228.61.24 03/2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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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earth
院長都可以不副署 召委換人代理剛好而已
220.129.72.212 03/2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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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y
台灣已經被搞成黨治國家 人民何必守法?
114.136.147.150 03/2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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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y
守法的 應該都是智障 對吧??
114.136.147.150 03/2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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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xxxx
讓綠的跳腳應該是做對了什麼
61.228.58.211 03/23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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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ommy
依據規則與慣例 嘻嘻 那就是沒規定啊 沒
111.81.3.235 03/2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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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ommy
有白紙黑字寫死 笑死
111.81.3.235 03/23 16:56
噓
ziso
那黃傑說的是 要有立委身分耶?????????
1.162.109.117 03/23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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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so
阿怎麼DPP說的規則不是你說的這個?
1.162.109.117 03/23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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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an
綠共整天作亂
27.53.152.185 03/23 17:43
噓
baan
不要造謠慣例
27.53.152.185 03/23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