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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帳號:beardoctor 看完版上撿屍文化一文的感想,帳號還差十天就能發文,只是我等不了十天,不吐不快。 我們當然去夜店要保護自己,只是這不代表被撿屍的人就要被人罵說「他活該」。當社會 輿論都傾向指責被害者時,會不會造成加害者的增加?這是要思考的問題。 我本身是跑夜店的,我能感受到周遭人對撿屍群體的想法,那就是「沒有看法」,我這邊 所謂的「沒有看法」是許多人都不會有所「作為」。 每個人都知道撿屍不好,但是周遭「朋友」撿屍體時,我們多數不會去跟撿屍人說你這樣 不好,這就是問題所在。現在的社會狀況會有撿屍文化的存在,不就是因為社會「默許」 這樣的行為嗎?當撿屍的新聞出現,網路輿論多數說是被撿的被害者「不檢點」、是「他 活該」,這就是一種默許。當社會大眾多數不是輿論加害者,而是輿論被害者時,這就 是一種默許。 早期家暴為什麼被害者多數不敢說?因為會被社會輿論。 早期同性戀為什麼多數不敢說?因為會被社會輿論。 早期被強暴的被害者為什麼多數不敢說?因為會被社會輿論! 而現在為什麼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敢站出來了?不就是因為越來越多「正向」的聲音支持他 們?我未看回文先猜下面會有人說:「被家暴的人不是自願的、同性戀不是自願的、被強 暴的不是自願的。但被撿屍的人是他們自願去夜店的,自願喝醉的,所以他們活該。」只 是有沒有想過,他們不是自願被撿屍自願被強暴的!!! 我同意所謂「財不露白」的觀點,不去夜店、不喝醉就不會被撿屍。但不代表那些被撿屍 的被害者就活該被社會輿論「他活該」、「他不檢點」。我也認同被害者有錯,他們錯在 沒保護好自己,錯在沒衡量好自己酒量,錯在沒選擇對的朋友陪同,但無論如何,也不代 表他們活該被撿屍。而現在許多社會的輿論不就是在指責那些被害人,誰叫他們要穿那麼 少,誰叫他們要喝那麼多酒,誰叫他們要去夜店,所以他們活該被撿嗎? 我明白這個社會不是烏托邦,說真的不管如何防範,總是會有犯罪者和被傷害的被害者。 但社會輿論這件事情所影響的範圍很大,當社會指責被害者時,會有越來越多的被害者不 敢站出來替自己發聲;當社會不指責加害者時,會有越來越多的加害者去犯罪。輿論這件 事情,短時間內不會造成影響,但它的傷害是緩慢侵蝕的。 去夜店這件事情說真的本身沒有錯,錯的是撿屍文化。因為有人在夜店撿屍體這樣的「因 」,所以才有我們去夜店要小心不要喝太多的「果」。我不了解為什麼多數人指責的卻是 沒有做到「果」的被害者?我也不明白當有人對撿屍文化提出譴責時,為什麼多數人的重 點卻是放在,誰叫被害者要去夜店那種危險的地方? 我只是想說,當越來越多撿屍案發生,社會輿論指責的卻是被害者他活該,這樣的社會只 是隱性的加害者,沒殺人的殺人犯。 -- 女性性板專屬匿名帳號 《 femininesex1 》 幫您代PO的好夥伴 無代轉寄信件功能 請勿試圖聯絡原PO 寄約炮信就檢舉你 = =+ 偽物出沒注意:femininesex、femininesex2、femininesex3 都不是匿名信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3.145

推文 (37)

hollowable :撿屍的人有罪 這點大家都同意 但我怎麼想都覺得被撿的 02/22 21:54
hollowable :人也該自省一下 我來舉個更貼切的例子 世界上有幾百個 02/22 21:55
hollowable :國家 偏偏有人就是沒事要去戰亂動盪的地區 結果不幸出 02/22 21:56
hollowable :事了 誰負責? 不把自己置身於危險中 是基本常識 02/22 21:59
watercolor :推這篇的論點,愈多人譴責被害者,就無形默許加害發生 02/22 22:50
jackevo :不要一個人喝的爛醉,不就不會被撿? 02/22 23:25
oracleone :你最後的因果反了吧~喝醉是因 撿屍是果 02/22 23:39
oracleone :沒有喝醉,沒有屍體 02/22 23:39
oracleone :拿喝酒的事情來說明 沒有喝酒,沒有酒駕 因果有很難嗎? 02/22 23:43
Spell16 :雖然你說的很有道理,但總是會有人跳針被害者活該(攤手 02/23 05:46
Spell16 :就像最原文無論打了多少字,都會有人直接END然後說活該 02/23 05:48
Spell16 :就是因為這些一直說活該的人,形成偏頗的社會輿論 02/23 05:49
roxas :活該是過激的說法 但喝到爛醉這件事情還是需要被糾正的 02/23 07:20
roxas :另外很想噓"當社會不指責加害者時,會有越來越多的加害者" 02/23 07:21
roxas :現在言論對屍體也算不友善了 還不是一堆人前仆後繼當屍體zz 02/23 07:21
roxas :不要再拿"指責就會變少 不指責就會變多"來秀下限了 02/23 07:22
oooba :喝濫醉不等於想被撿吧........ 02/23 10:21
hollowable :刑罰比輿論譴責更有效吧 加害者就是有罪 無庸置疑 02/23 11:54
hollowable :推文我沒看到有人說被害者活該阿 跳針的是哪位? 02/23 11:55
bacon1989 :你因果整個反了,沒有喝醉哪來撿屍 02/23 13:45
bacon1989 :就像一個屁孩有事沒事就在嗆人,哪天嗆到不該嗆的人被揍 02/23 13:46
bacon1989 :或是被告,有多少人會覺得那是自找的?? 02/23 13:47
FF14 :其實這時候談女權很好笑, 有哪個法院說撿屍不是性侵嗎? 02/24 01:02
FF14 既然都有法院認證的不被性侵的權利, 到底還要爭什麼? 02/24 01:04
FF14 :想爭個讓世人不能批評去夜店買醉女性的文字獄? 02/24 01:05
dezuphia :這時候印度又要登板救援了 那印度在爭甚麼LOL? 02/24 02:00
Taiwanotoko :把自己弄成屍體,就好像颱風天還上山的人.. 02/24 13:11
dezuphia :不像喔,颱風天登山觸犯救災防治法的,謝謝指教。 02/24 16:00
AROKE :預防勝於治療,有這麼難懂? 02/24 17:22
AROKE :教一群畜生不要撿屍,跟叫你多保護自己一點一樣難 02/24 17:25
dezuphia :喔 那你去夜店門口講啊 在這裡要講給誰聽? 02/24 21:08
AROKE :照這樣來說,你在這裡回個x,還不趕快去夜店 02/24 21:58
dezuphia :奇怪,愛當正義小天使的人又不是我,激動啥ZZZZ 02/24 22:06
dezuphia :還X咧,挖空罵人躲版規是小學生吵架嗎? 02/24 22:06
SapiensChang :被撿法律會還公道 但是不代表社會觀點該同情 02/26 15:57
SapiensChang :撿屍者犯了法啊 但被撿者普遍認為活該 很難理解嗎 02/26 15:59
beardoctor :因果沒錯噢,沒有人搶劫,我們就不用擔心錢被搶 03/04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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