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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226000071-260402?chdtv 中時新聞網 李啟箖 新北有男子和好友認識10多年,好友也認識他的妻子,豈料,好友與妻子竟背著他偷吃發 生性行為,氣得他對好友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時,好友辯稱男子的妻子因婚 後不幸福,2人才偷吃,但他坦承有錯,認為賠償金過高,法官最終判處好友應賠償20萬 元較為適當。 據判決書記載,一名人夫阿明(化名)與男子阿強(化名)從學生時代就結識是多年好友,阿 強也得知阿芳是他的妻子,沒想到,阿強竟在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間和妻子發生婚外情 ,且多次發生性行為,嚴重破壞他的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不法侵害他配偶關 係的身分法益,決定向阿強提告求償100萬元。 對此,阿強辯稱,雖然與阿芳有發生性關係,但他自認為沒有錯,並指出阿芳與阿明2人 不幸福,因此,阿芳常常尋求他幫忙,他與阿芳便產生感情,他也說,婚外情曝光後,阿 明曾多次帶人要打他,還要他簽借款條,或是揚言要殺了他,但是他都沒提告,認為這都 是阿明當下氣憤時說出來的話,且他也覺得阿明求償的金額過高。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阿強與阿芳的對話紀錄中,阿芳提到「他會馬上簽好離婚協議書」、 「他就是不肯離」、「我依然是位人妻」、「依然是他XXX的老婆」,而阿強也在信函中 提到「我XXX做錯事情,向XX說聲對不起,我不該與10多年的朋友XX的老婆發生關係」, 可以得知阿強與阿明認識時間許久,且也知道阿芳是阿明的配偶。 法官表示,阿強坦承和阿芳發生過性行為,再加上戶籍謄本、對話紀錄、相關信函照片為 證,兼衡2人財產所得及家庭狀況,以及阿強侵害阿明配偶權的情節與方式等,判處阿強 應賠償好友阿明20萬元較為適當,可上訴。 附註: 民事判決編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原訴字第十四號 雙方背景: 原告:大學肄業,從事冷氣行業 被告:高職肄業,從事鋁門窗業 --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54.194.159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sex/M.1735188668.A.D2C.html

推文 (17)

dengweki 鋁門窗賠給冷氣行20萬,冷氣行耕不勤,屌又輸給朋友, 12/26 13:11
dengweki 完敗,20萬吃人妻學生妹,吃的好快樂 12/26 13:11
ggirls 讓他們做吧 12/26 13:48
gameguy 古人都知道朋友妻不可騎,不是朋友才可以 12/26 13:50
crazytbb 人家當你是好友才幫你耕地居然還提告 12/26 15:39
iamandre 唉 人性 12/26 15:50
smithjr 還不是你害的 12/26 16:13
SimleToMe 幫你耕地還要賠錢 12/26 16:19
ibanes 看來20萬是公定價? 幹人妻自備20萬即可 12/26 16:34
pansquarl 古人:朋友妻不可戲,偶爾玩玩還可以 12/26 18:20
CCUMING 朋友妻不可戲,偶爾一次沒關係XD 12/27 03:02
pippen2002 法官都是恐龍嗎?才20萬? 12/27 09:08
pippen2002 只要20萬?幹真便宜 12/27 09:14
e2000 12樓真搞笑,人家合意性交,是要賠多少?人家女人就是不愛 12/27 21:54
e2000 自己的老公了,偏偏男的死活不肯離,不然要為了這個已經不 12/27 21:54
e2000 愛的男人守活寡嗎?男的也可以放手去接受新的女性,放過彼 12/27 21:54
e2000 此才對吧 12/27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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