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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小桃教主」被包養 宅男挨告被判賠錢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33502 https://imgur.com/lUSsHDt 2021/08/10 13:27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住在台北市的廖姓宅男,2019年11月透過臉書,留言聯繫擁有 高n身材,曾出版寫真集的模特兒網紅「小桃教主」陳亮妏,「小桃教主」未回應,廖 男遂於LINE群組中,指「小桃教主」是「用包包(錢財物品)換肉體的妹子」,被包養「 大約1萬元」、「外約都能做愛」,反霸凌的「小桃教主」憤而提告,台中地院依誹謗罪 判處廖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小桃教主」提出民事求償10萬元,台中地院判決廖男 應賠償9000元。 判決書與起訴書指出,經營臉書粉絲團的「小桃教主」,擁有2萬3000多名粉絲(至今年8 月已達12萬多人),廖姓男子在LINE群組中,散發「小桃教主」是「用包包(錢財物品) 換肉體的妹子」,還指「小桃教主」被包養,「你可以捐錢給她培養好感」,「捐到一定 程度就能外約」、「大約1萬元」、「外約都能做愛」。 廖男還瞎掰說,「只知道她常常跟朋友約出去做愛」、「我約過啊」,不料,上述對話訊 息,被粉絲截圖轉告「小桃教主」,「小桃教主」控告後,廖男於法院審理時辯稱,他沒 有誹謗犯意,他不是針對「小桃教主」,不過,台中地院不採信,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 罰金。 「小桃教主」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索賠10萬元,廖男答辯說,求償金額過高,台中地院豐 原簡易庭認為,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負損害賠償責任,廖男散布「我認識有個 用包包可以換肉體的妹子」、「小桃教主」、「都是被朋友養的」 、「外約都能做愛」 等文字,足以貶損社會對「小桃教主」的評價,但應以9000元為適當,據此判決賠償9000 元,可上訴。 今天PTT人數好少阿 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5.189.160.112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sex/M.1628938853.A.77C.html (goodmood 刪除 ludi 的推文: 2-1-13)

推文 (7)

vestal http://i.imgur.com/eRIOzQe.jpg 08/14 19:35
cityhunter04 不是被給艮,是不給你艮 08/14 19:37
whitefox 9000元好便宜 08/14 20:35
TwixBar 都去過情人節啦 誰跟你PTT 08/14 23:02
ludi 這裡一堆 散播還要吃罰單 網站隨便點都有 08/14 23:33
juicybottle 八卦版-1 08/15 02:11
frogman1128 全力支持時鐘,看來智商不行 08/15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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