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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女網友回家吃宵夜 色男性慾高漲不顧她生理期硬上 2020-11-03 12:30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宋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1名16歲少女,深夜約她出面吃宵夜,卻要她一起回 家聊天,更趁著獨處機會性侵,不顧對方表示生理期來拒絕、不停哭喊「很痛、不要」仍 硬上得逞;法院考量雙方和解,宋犯後坦承、允諾賠償少女30萬元等,依強制性交罪判他 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宋男去年7月14日晚上11點約少女到他家吃宵夜,趁著兩人獨處下強壓她上床 ,不顧對方表示生理期來拒絕,不斷尖叫、用肢體反抗,但宋仍強吻硬上得逞,最後因少 女哭泣,頻頻喊「不要、很痛」他才停手,案發後少女向親友哭訴才曝光。 法院審酌,宋在警巡、偵查及審理過程都坦承不諱,與少女指控相符,另有相關對話、驗 傷證明,認定他犯行明確。 法院考量,宋造成被害人難以彌補傷害,所為不可取,但其惡性、犯罪情節終究和一般暴 力性侵犯有別,尚非極其惡劣,加上雙方達成和解,少女願原諒給與自新機會,依刑法59 條給予減刑。 法院認為,宋和少女是朋友,本應相互尊重,卻利用獨處機會、濫用對方信任,加上女子 年紀尚輕、涉世未深,嚴重侵害她身心,考量宋犯後坦承,表達歉意也願賠償30萬元獲原 諒、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宋2年、緩刑5年,並向公益團體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宋男不顧少女生理期來硬上,法院考量雙方和解,宋願意賠償30萬元,依強制性交罪判他 2年、緩刑5年。示意圖/ingimage 宋男不顧少女生理期來硬上,法院考量雙方和解,宋願意賠償30萬元,依強制性交罪判他 2年、緩刑5年。示意圖/ingimage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98481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70.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sex/M.1604404997.A.BC5.html

推文 (11)

winUefi 白癡,幹一次30萬 11/03 20:19
windy7225 再來判決書就幹死你 11/03 20:41
lpbrother 真變態 11/03 20:55
notmine 本來以為標題是不顧她還在吃宵夜 11/03 21:49
candysagaboy 樓下計算台幣30萬可以幹100次台女 11/03 21:50
ManiShow 我只花30萬超過一百次同一個女的 11/03 22:22
faultless 年輕人就是這麼衝洞 11/03 22:32
ken8353 邦邦血郭no2? 11/04 01:06
DODOMAKA 16歲餒,值得嗎 變態 11/04 09:47
vava5566 30賺也不算虧。非合意。 11/04 14:32
LoveJapan 宋丟哩 乾扣丟瓦 11/05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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