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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撿屍硬上」醉女! KTV內「逼口交」...爽完還問友:要不要?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一名已婚陳姓男子與一群朋友到西門一家KTV飲酒歡唱
沒想到陳男竟對其中一名酒醉女子小妤(化名)「撿屍硬上」
甚至還想分享給其他男性友人。
由於小妤啜泣發抖地指證歷歷
台北地院採信小妤說法,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4年徒刑。
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7年2月24日晚間10時許起
一群人到KTV飲酒狂歡,翌日凌晨3時許,大家陸續先行離去,包廂內只剩下陳男與小妤
而小妤因酒醉而感到頭暈、噁心想吐,於是陳男攙扶小妤到包廂廁所
不料陳男讓小妤先坐在馬桶上,強抓小妤,強行性侵。
此時,原本在包廂外打電話的友人朱男,回到包廂後發現空無一人,感覺有異
於是前往包廂廁所察看,但陳男邊穿褲子、邊用身體阻擋門,不讓他進去。
朱男證稱,他成功開啟廁所門後,小妤馬上靠過來趴倒在他身上哭訴
而陳男也跟他說,剛剛「上」了小妤
讓他傻眼又驚訝,覺得很扯、不可思議,且陳男還問他「要不要?」
但陳男則否認犯行,辯稱他扶小妤去廁所嘔吐,廁所門並未上鎖
大約2、3分鐘後,朱男就進來了,這麼短的時間不可能性侵。
而小妤當庭淚訴,將陳男的對她的所作所為一一指出。
法官審酌後採信小妤的指控,認為陳男的說法是卸責之詞,並痛批陳男惡性重大
與小妤僅是普通朋友關係,本應互相尊重
竟為滿足己身慾望,強制性交,非但違反社會善良風俗
也戕害小妤的身心健康,危害其性自主權
考量小妤無意願和解等一切情狀後,判陳男4年徒刑。
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10/17343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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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11)
推
demoQ
千萬不要玩屍體
06/13 11:03
推
kof010485
看來沒先領證
06/13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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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chaser
最多就吃個豆腐就好,非要真的上,活該
06/13 11:22
推
Nokia5269
2 3分鐘 剛剛好射完 為啥不能性侵
06/1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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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gusting
快槍俠真可憐 幹個兩三分鐘就要被關了
06/13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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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26
管不住小頭早晚出事
06/13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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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owm
這種情況只要女方下體有男方精液九成九是關定了
06/13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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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27
連人證都有,去被肛裂吧
06/13 13:43
→
calpis51
仙補違反性自主的情形很嚴重啊誇張
06/14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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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brownie
垃圾死好
06/15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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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DianHwen
2分鐘,關四年......
06/15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