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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雲 1天接客10↑次…周薪僅「2千」!還被經紀人硬上 她淚崩:我真的不喜歡男生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葉姓男子與曾姓同夥與女子小乃(化名)有債務糾紛 竟逼迫對方從事性交易,一天接客10多人 一周卻只賺得2千元低薪,不僅如此,葉男還不顧小乃表示「不喜歡男生」強行硬上 最後甚至將小乃與同性伴侶押至山上狂毆、澆冷水凌虐 還持槍抵住2人頭部恐嚇,「想不想吃子彈」等 法官最後將葉男及曾男個判刑25年、12年。 判決書指出,小乃2018年11月初與葉男因債務問題起衝突,於是赴警局報案 但離開後卻突然昏倒而被送醫救治 未料,葉男得知後,立刻找來曾男到醫院將人押回三重住處軟禁 隔天再將人帶至台北林森北路某會館,逼迫小乃以1次700元的價碼從事半套性交易 一天至少接10多名男客,但一周卻只領到2千元酬勞。 接客近1個月的小乃內心痛苦不堪 拜託2男讓她的同性伴侶前往陪伴同住,但沒想到葉男卻以此要求小乃與他發生關係 小乃伴侶就能前來,隨後不顧小乃表明,「不可能、我做不到、我真的不喜歡男生」等 仍強行硬上,完事後便讓小乃伴侶前來陪住。 幾天後,小乃與伴侶趁隙逃跑,卻被逮個正著 葉男這次還找來了多名同夥將2女押至山區毆打,還以槍抵住2女頭部恐嚇 「想不想吃子彈」等,最後還以冷水凌虐,再逼簽150萬本票 最後因民眾目擊葉男等人擄人,立刻報案,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不過,法院在審理期間,葉男及曾男矢口否認犯行 但小乃指證歷歷還數度情緒崩潰痛哭,法官因此不採信2男說法 認為2男將女子是為自己所得支配、掌握的「個體」加以惡意對待 突顯對於他人人格缺乏尊重,犯後態度還極為不佳 依共同犯圖利強致使人猥褻罪、強制性交罪、共同犯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罪等 各判葉男、曾男25年及1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1/1704475.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14.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sex/M.1588372804.A.18E.html

推文 (25)

rindesu 每個都是小乃 05/02 07:11
bodielu 有沒有大奶啊? 05/02 08:20
applebird 這男的有知覺濕調了吧 05/02 08:48
SkyShih 05/02 09:29
edward198791 ...好可憐 05/02 09:33
mirage50612 判的比殺死人還重...... 05/02 09:42
asdzxc1662 有思覺失調就無罪了 05/02 09:52
xenium 小乃給噓 05/02 09:57
AngelMAyCry 思覺失調就無罪了 05/02 09:59
aocboy 三重不意外 05/02 10:18
hh800315 那個同性伴侶一起住 劇情好怪 05/02 10:22
keepwild 桃園地院108年度侵訴字第97號判決 05/02 10:58
thigefe 有知覺失調症還判這麼重,無視精神病患的人權嗎 05/02 10:59
adam6693 樓上造謠 05/02 11:31
sean5236921 這是什麼劇情 同姓伴侶還一起住了??? 05/02 11:51
AMDMARSHAL 看內文受害者應該是T 05/02 12:49
heart0410 罪比殺警察重,真可憐 05/02 13:51
Jaroz 殺人都沒判這麼重 05/02 15:53
fuok 一次700有點便宜啊 05/02 16:04
park00849 殺人都沒這麼嚴重 05/02 16:56
xxgogg 判的比殺死人還重...... 05/02 17:14
a04270911 到底欠多少錢啊? 05/02 17:37
lifeishit 真的皮肉錢難賺 05/02 17:45
simon27 這種人渣真的判太輕了 05/02 22:05
simon27 殺人的判太輕 不代表這個判重了好嗎 05/02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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