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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接客10↑次…周薪僅「2千」!還被經紀人硬上 她淚崩:我真的不喜歡男生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葉姓男子與曾姓同夥與女子小乃(化名)有債務糾紛
竟逼迫對方從事性交易,一天接客10多人
一周卻只賺得2千元低薪,不僅如此,葉男還不顧小乃表示「不喜歡男生」強行硬上
最後甚至將小乃與同性伴侶押至山上狂毆、澆冷水凌虐
還持槍抵住2人頭部恐嚇,「想不想吃子彈」等
法官最後將葉男及曾男個判刑25年、12年。
判決書指出,小乃2018年11月初與葉男因債務問題起衝突,於是赴警局報案
但離開後卻突然昏倒而被送醫救治
未料,葉男得知後,立刻找來曾男到醫院將人押回三重住處軟禁
隔天再將人帶至台北林森北路某會館,逼迫小乃以1次700元的價碼從事半套性交易
一天至少接10多名男客,但一周卻只領到2千元酬勞。
接客近1個月的小乃內心痛苦不堪
拜託2男讓她的同性伴侶前往陪伴同住,但沒想到葉男卻以此要求小乃與他發生關係
小乃伴侶就能前來,隨後不顧小乃表明,「不可能、我做不到、我真的不喜歡男生」等
仍強行硬上,完事後便讓小乃伴侶前來陪住。
幾天後,小乃與伴侶趁隙逃跑,卻被逮個正著
葉男這次還找來了多名同夥將2女押至山區毆打,還以槍抵住2女頭部恐嚇
「想不想吃子彈」等,最後還以冷水凌虐,再逼簽150萬本票
最後因民眾目擊葉男等人擄人,立刻報案,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不過,法院在審理期間,葉男及曾男矢口否認犯行
但小乃指證歷歷還數度情緒崩潰痛哭,法官因此不採信2男說法
認為2男將女子是為自己所得支配、掌握的「個體」加以惡意對待
突顯對於他人人格缺乏尊重,犯後態度還極為不佳
依共同犯圖利強致使人猥褻罪、強制性交罪、共同犯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罪等
各判葉男、曾男25年及1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1/17044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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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25)
推
rindesu
每個都是小乃
05/02 07:11
推
bodielu
有沒有大奶啊?
05/02 08:20
推
applebird
這男的有知覺濕調了吧
05/02 08:48
→
SkyShih
喔
05/02 09:29
→
edward198791
...好可憐
05/02 09:33
→
mirage50612
判的比殺死人還重......
05/02 09:42
→
asdzxc1662
有思覺失調就無罪了
05/02 09:52
噓
xenium
小乃給噓
05/02 09:57
推
AngelMAyCry
思覺失調就無罪了
05/02 09:59
推
aocboy
三重不意外
05/02 10:18
→
hh800315
那個同性伴侶一起住 劇情好怪
05/02 10:22
推
keepwild
桃園地院108年度侵訴字第97號判決
05/02 10:58
噓
thigefe
有知覺失調症還判這麼重,無視精神病患的人權嗎
05/02 10:59
噓
adam6693
樓上造謠
05/02 11:31
噓
sean5236921
這是什麼劇情 同姓伴侶還一起住了???
05/02 11:51
噓
AMDMARSHAL
看內文受害者應該是T
05/02 12:49
推
heart0410
罪比殺警察重,真可憐
05/02 13:51
推
Jaroz
殺人都沒判這麼重
05/02 15:53
推
fuok
一次700有點便宜啊
05/02 16:04
噓
park00849
殺人都沒這麼嚴重
05/02 16:56
噓
xxgogg
判的比殺死人還重......
05/02 17:14
推
a04270911
到底欠多少錢啊?
05/02 17:37
推
lifeishit
真的皮肉錢難賺
05/02 17:45
噓
simon27
這種人渣真的判太輕了
05/02 22:05
→
simon27
殺人的判太輕 不代表這個判重了好嗎
05/02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