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媽媽和男友做愛 4歲男童撲到阿嬤身上「騎馬」
2020-02-01 11:27:13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蔡姓男子和妻子離婚後,前妻偶爾會來帶走小孩回家照顧,但
小孩被前妻帶走後,竟在某天夜裡撲到阿嬤身上「騎馬」,還掀開尿布玩鳥鳥,阿嬤驚覺
不對勁,追問後發現前妻與男友竟當著孩子的面做愛,蔡男為此拒絕前妻再帶走小孩,還
當街痛罵她「做人不要心理變態」等,結果被前妻告上法院,但法官認為是「合理評論」
,判蔡男無罪。
判決指出,去年2月23日上午,前妻跑到蔡男家欲探視並帶走小孩,但蔡男不肯,雙方在
馬路上起了口角衝突,蔡男情緒激動,當街痛罵前妻,要她做人不要心理變態,掀下面給
小孩看...,被前妻提告妨害名譽。
高雄地院審理時,蔡男辯稱,他可以讓前妻探視小孩,但不願再讓小孩給前妻帶走,因為
前妻會當著小孩的面做愛,甚至前妻男友還會拿出生殖器亂教小孩;蔡男的母親也作證指
出,小孩平時都是跟著她睡,某日夜裡,小孩從前妻家回來後,竟不睡覺,還撲到她身上
「騎馬」。
阿嬤說,一開始她只是覺得小孫子愛玩沒放在心上,沒想到小孫子竟開始屁股前後扭動,
她直覺不對勁,追問後,小孫子說「阿伯跟媽媽也都是這樣」,阿嬤問「阿伯跟媽媽做這
個動作讓你看?」小孫子說「會阿,阿伯還說只有我可以學,別人不能學」。
阿嬤聽到嚇到,再問「阿伯跟媽媽做這個動作講這些話之後然後呢?」小孫子回他:「阿
伯就拿他的小鳥給我看」;把這件事告訴蔡男後,蔡男也大為光火,不但向社會局報案,
還帶小孩去醫院做一系列的心理諮商。
法官根據蔡男母親所拍攝的影片及社會局、醫院報告,認定蔡男痛罵前妻等語均屬「具體
之事實」,因此蔡男稱「做人不要心理變態」、「變態」、「這個變態」等語,屬「個人
意見」表達,也符合「合理評論原則」,判蔡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5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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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16)
噓
crook0610
哇喔
02/01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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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yoo
[變態]為個人意見表達XDD
02/01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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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q8711
法院認證的變態
02/01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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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4826951
法院認證的變態
02/01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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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lack
瓦力
02/01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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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liz
不是在教性教育嗎。手把手的教
02/01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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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hardx
O.O
02/01 22:37
噓
hahaiduno
男童生母及其男友有夠噁心
02/02 00:33
噓
deer1305
這前妻還有臉告人喔 搞到全天下都知道她有多販劍
02/02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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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lee97
媽媽跟男友運動給小孩看到 為何販劍?
02/02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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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oYao
台女世界第一
02/02 11:06
噓
daniel919927
真的變態
02/02 12:04
→
lunanightcat
法院認證...
02/02 16:09
→
goldencorn
法院認證心理變態媽媽
02/02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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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icine
三小垃圾前妻
02/02 22:29
噓
catcat1492
4歲穿尿布?
02/04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