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正妹空姐狠甩電信主管 遭嗆外洩3000張私密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一名月薪15萬元的林姓電信公司主管,2017年間被李姓正妹空
姐女友狠甩,竟然心有不甘,揚言散布她的3000張私密照,還把她的睡覺照放在個人臉書
上,甚至質疑她與已婚機長關係匪淺,氣得李女提出恐嚇、妨害秘密、誹謗等告訴,高等
法院31日維持恐嚇、誹謗罪各5月徒刑,妨害秘密則改判無罪。
林男2016年間與李女交往,卻疑神疑鬼、懷疑她出軌,弄得李女很不開心,2017年間堅持
分手,未料林男心生不滿,竟傳1張李女私密處、1張背部全裸、2張僅穿內衣的照片,搭
配「飯店、溫泉、你家、我家、車上應該有3000多張一張光碟」、「看看你覺得哪幾張特
優,我可以寄到你家,你老家,你朋友,樓下警衛應該也很愛吧」等恐嚇字句給李女,嚇
得李女不知如何是好。
不僅如此,林男在臉書PO出李女的睡覺照片,圖中可見拍攝場景在臥房及車上,李女均為
睡姿;到了2018年,林男又在臉書放上李女穿著空姐制服的照片,附上與友人的對話截圖
,批評李女「原來早就腳踏兩條船」、「介入他人婚姻關係」,並暗諷她勾引已婚機長,
疑關係匪淺,李女痛哭報警。
林男到案辯稱要外洩3000張私密照是氣話,並無恐嚇犯意;至於李女的睡覺照也都經過她
同意,無妨害秘密問題;而PO出李女穿著空姐服的照片,僅為紀念感情,並非誹謗。
一審士林地院法官未採信林男說法,直指訊息內容確會讓李女感到害怕;睡覺照一看就知
道是趁她無意識時偷拍;而連名帶姓轟她與已婚機長過從甚密,亦涉誹謗罪。綜上,法官
認定林男觸犯恐嚇、妨害秘密、誹謗等罪,判應執行1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42萬元。
案件到了高院,合議庭認為光憑照片難以證明林男偷拍,撤銷原判決,改判妨害秘密無罪
;至於恐嚇及加重誹謗則予以駁回,維持原判各5月。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53299
林男說到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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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17)
噓
crook0610
這樣不妥
01/31 14:19
噓
q210216
可悲北北基台女不意外!呵呵~
01/31 14:22
噓
IDSCliff
圖呢?
01/31 14:51
推
amiahhh
林男說到要做到
01/31 14:56
推
kenneth74715
3000張,可惡
01/31 14:59
→
a0921387223
記得說到做到啊
01/31 15:06
噓
nicole93
真可怕
01/31 15:27
噓
cityhunter04
台女不意外,當初幹嘛拍?
01/31 15:45
噓
adaplant
這男的 爛人
01/31 16:19
噓
tommy32204
圖呢?樓下支援
01/31 17:34
噓
zsp40773
耖俗辣跟網民一樣打嘴砲而已啦
01/31 18:50
噓
rick1008
怎麼不是判賠給女的?反而是政府收錢有沒有搞錯?!
01/31 20:11
噓
beams156
爛
01/31 21:35
推
urania0123
推文仇女真可怕人家就睡覺被拍的是在?
02/01 01:09
噓
iampig951753
言出必行,這就是我要的忍道
02/01 06:52
推
ALEX3428
控姐不意外
02/01 14:11
推
cloudlight
這個空姐現在在土銀上班嗎,好像有看到過
02/07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