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366383
2018-09-13 21:28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有5次性侵前科的康男,在臉書結識12歲少女,自稱失戀要求少女陪他散心,趁機以葡萄
酒、啤酒灌醉少女,載至摩鐵性侵害,事後以傳送裸照方式恐嚇被害少女,台中地院法官
認定他犯後無悔意,依姦淫幼女罪將他判刑4年。
康男曾因5次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判刑8年10月定讞,服刑後仍不知悔改,又於105年8月間
,透過臉書認識被害少女,再於106年7月18日下午,在摩鐵性侵害被害少女得逞,經少女
的媽媽報警查獲。
康男坦承知道少女未滿14歲,並駕車載少女至摩鐵,但否認性侵害,辯稱當天少女說要見
網友卻沒見到,就要他買酒給她喝,但她喝完酒後吐在車內副駕駛座,衣服也都沾到,他
才帶她去摩鐵清理。
被害少女證稱「我在臉書上暱稱為史迪奇奇,與康互加好友,康也有問我年紀,當時我12
歲,康還回說很小,對方表示跟女友分手而心情不佳,這是我第1次和網友見面」。
「見面後,康決定車子要往何處開,經過的路我都不認識,途中停在一個很像工業區的地
方,康拿葡萄酒、啤酒之類的酒給我喝,我之前沒喝過酒,喝了覺得頭很暈,吐在衣服上
和車內,康就決定要去汽車旅館清理」
「康抱我上2樓房間,把我全身衣物都脫掉後拿去浴室清洗,之後康就出來撫摸我,並和
我發生性行為」。
合議庭審酌康男有多次妨害性自主前科,屢因相同案件經法院判處罪刑,卻仍不知悔改,
明知被害人當時年僅12歲,身心均未發展完全,仍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嚴重影響被害人
身心發展之健全,犯後更因被害人不願與其交往而以傳送裸照方式恫嚇被害人,法官予以
判刑。
--
上輩子是人的人才是人(屬於人道,本性人性)!!!
上輩子是動物或鬼的人叫修羅(屬於修羅道,本性非人性,自以為是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75.4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sex/M.1536845712.A.49E.html
※ 編輯: orz44444 (36.233.75.42), 09/13/2018 21:35:35
推文 (11)
→
rukawa28
新
09/13 21:55
→
sy031653
都5次,為什麼判那麼輕? 應該切掉餵狗
09/13 21:58
→
peterlee97
台中
09/13 22:04
推
anny78913
要剁掉才對,人渣…
09/13 22:39
→
ishadow
這種還一直放出來。還判這麼輕。幹
09/13 23:42
→
roex0608
問立委啊
09/14 00:59
推
HloveDahyun
四年而已真的笑死
09/14 07:40
推
DATION
法官:台灣人都不壞 教化一下就好
09/14 15:51
噓
uwmtsa
五次才判8年
09/15 01:33
→
LENMAN
看起來監獄裡的教訓根本就是騙人的
09/15 08:53
→
snane
可以請有未成年女兒的法官帶回家教化嗎?
09/15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