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rychen (邪惡肥宅)》之銘言:
: 交友軟體資料寫18歲 援交到未成年少女判無罪
: 2017-11-28
: https://goo.gl/pPpEU6
: 嫖到未成年辯「看不出來」竟獲判無罪!原因是這個
: 2017年07月05日
: https://goo.gl/QR1yzy
: 與15歲少女性交 不知年齡者無罪
: 2016-01-24
: https://goo.gl/zfSPHv
: 15歲C奶妹 身材超齡 男嘿咻無罪
: 2013/11/17
: https://goo.gl/jg3Vt5
: 這個有罪
: 帶國中「幼齒」開房間 一審無罪二審GG了....
: 2017-10-24
: https://goo.gl/ryqyfH
: 小潔在LINE上謊稱自己17歲,他誤信才會重蹈覆轍,台中地院採信他的辯詞,認為雙方是
: 合意性行為而判無罪,不料,台中高分院二審卻認為,許男拿不出LINE的對話證據,據此
: 依與未滿16歲少女猥褻罪與性交罪,各判處4月與6月徒刑,可再上訴。
: 對話記錄別刪,接下來只需要預防
: 對方真的智商高到可以未滿16歲跳級讀大學
: 但這種也算特例啦應該會被法官通融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30118/34777733
妨害性自主跟妨害自由基本上,
碰到正常的檢察官你提出完整的對話紀錄
應該就直接不起訴。
但她家人可以告你和誘,
畢竟她19歲,還未滿20歲。
你又讓她住5天,
雖然自稱有問她要不要回家。
但讓她脫離家庭是事實。
你還是先找個好律師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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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8.24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sex/M.1516963995.A.D87.html
我是以檢察官相信原po說詞來看,
檢察相信她自稱19歲,
但是這樣就算逃掉妨害性自主,
也還有和誘罪問題(未滿20歲)
※ 編輯: am711206 (1.160.18.240), 01/26/2018 18:56:52
推文 (49)
推
QueenLevis
15還未16
01/26 18:54
→
rex4253
你說的完全不會成立
01/26 19:01
→
am711206
那請2樓說明一下
01/26 19:08
推
sunnyhung
法官會依你學歷來判,越高越容易脫罪
01/26 19:23
推
sambible
如果你爸是顏胖子那就可以了
01/26 19:26
→
sambible
對方連嫁妝都會準備好
01/26 19:27
推
hcc128
要不要看清楚一點再回
01/26 19:29
推
disgusting
better call Saul
01/26 19:31
→
edshen
推4.5樓 完全正確,但此案女生不夠格
01/26 19:35
推
kksmart
我覺得到最後是花錢了事,免錢的最貴這句話非常中肯
01/26 19:58
推
nekomanma
交往前請核對身份証
01/26 20:06
推
rex4253
他並沒有誘勸少女離家 這點就不成立起訴條件
01/26 20:21
推
rengood
樓上見解不對 和誘是屬於以和平手段使未成年人脫離有監
01/26 20:40
→
rengood
督權之人,並沒有什麼一定要誘勸 你太執著於「誘」了
01/26 20:40
推
ed47
樓上 他不是19歲成年了嗎?
01/26 20:48
→
ed47
我說男方的認知
01/26 20:49
推
rex4253
他並沒有用和平手段意圖"使"未成年人脫離家庭 並不符合和
01/26 20:54
→
rex4253
誘法意
01/26 20:54
→
sean11bill09
和誘罪的未成年人不是指未滿18歲者嗎?求教
01/26 21:07
→
sean11bill09
只有民法行為能力才看20吧
01/26 21:07
→
jimmychang
和誘略誘都是20歲以下
01/26 21:19
推
piston100
未滿16歲是不是橫豎都有罪?
01/26 21:31
推
sean11bill09
未滿16歲叫沒有性自主權 不管合不合意都有罪
01/26 21:32
→
sean11bill09
除非適用兩小無猜條款
01/26 21:33
推
AirLee
請律師
01/26 21:38
推
Mellissa
未滿16很麻煩 且無第三方佐證 有打正常工 朋友說之類
01/26 22:12
→
Mellissa
且年紀有差距 也不適合兩小無猜 更麻煩你還多次多晚
01/26 22:13
→
Mellissa
夜店或開房ONS都可能沒事 看不清楚長相 沒啥對話交集
01/26 22:13
推
wubai1119
15歲弄15歲就沒事了
01/26 22:46
→
wubai1119
了不起互告而已
01/26 22:47
→
NTULioner
和誘罪的確是有機會
01/26 23:01
→
NTULioner
和誘指20以下喔 而且因為前面有約的動作
01/26 23:02
→
NTULioner
然後又多待了幾天 所以構成要件有機會符合
01/26 23:03
→
am711206
所以原po就算逃得掉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後面還有和誘
01/26 23:36
→
am711206
罪問題,找個律師比較保險,可能覺得沒什麼的問題,說不
01/26 23:36
→
am711206
定就是讓原po成罪的關鍵。
01/26 23:36
→
NingK
不要亂拐人,他沒有用和平方式誘拐,他從頭到尾都有說要送
01/27 00:05
→
NingK
對方回家,是對方不要,關和平手段屁事
01/27 00:05
→
NingK
律師費前前後後十幾萬跑不掉
01/27 00:06
推
ru30734
和誘20 性自主16
01/27 00:16
推
gonna01
她自稱19 和誘還是有機會啊
01/27 01:30
→
acgotaku
原po這個是多晚多次 法官會懷疑這麼長時間怎麼未發覺
01/27 02:13
推
Mellissa
沒錯 多次很麻煩 交易類的反而幾乎能躲過 因為不熟
01/27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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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lissa
甚麼酒店傳播喝茶外約被GTO騙18的 大都能脫身
01/27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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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lissa
也要看女生肯不肯幫你 證詞對你有利而不是聽父母的被硬X
01/27 02:20
推
paannee3
只要沒有慫恿她離家出走,不讓她不跟家人聯絡,和誘不會
01/28 14:27
→
paannee3
有事的,這可以放心
01/28 14:27
→
paannee3
只要據實以報,這根本不用請律師
01/28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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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ashang
沒有合誘啊 沒有這個意圖就不構成犯罪要件
01/28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