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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拒女求歡竟遭告 檢警調查還他清白 2018-01-17 15:40 自由時報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一名有男友的美魔女,指控23歲王姓小鮮肉性侵 ,檢方根據 2人LINE對話記錄,有大量如同情侶一般或交往曖昧及互相告白 的對話內容,美魔女坦承兩人有曖昧,甚至已經互相告白。全案不起訴。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2314697_1.jpg
一名有男友的美魔女指控23歲王男性侵,檢方根據2人LINE對話記錄, 認定兩人是情侶關係,單憑被害女指述,無法認定被告有乘機猥褻的 嫌疑,全案不起訴。圖為新竹地檢署外觀。(記者蔡彰盛攝) 23歲王姓男子遭一名美魔女指控灌酒,強脫其衣物猥褻,等她清醒後,穿上 衣服立即逃出王男住處,並向其未婚夫哭訴遭到對方非禮,其未婚夫怒控王 男乘機猥褻。 王男向檢警表示,他與被害人是情侶,當天邀請被害女至家中,雙方都有喝 酒,脫下她的衣服,親她的胸部、脖子,都有經過她同意,她希望嘿咻,但 他不想繼續下去,女子很生氣,披著衣服就離開,所以他才會沒有穿衣服追 出去要拉住她。 被害女指控當天到對方家吃早點,因沒胃口沒多吃,對方就勸她喝一瓶調酒 ,結果就無法抵抗遭猥褻。檢警調查,被害女報案時間已距案發時間超過5 天多了,且隔了6天才驗傷,沒有案發當時的酒測值,足以證明當時被害女 清醒與否。 不過,根據女子發話記錄,發現被害女案發當時仍可以打電話給未婚夫,告 知相關事情及所在位置,因此被害女當時是否陷入酒醉或不省人事,是有疑 慮的。 再者,根據被害人與被告間於案發前 1日至數日的LINE對話記錄,發現被害 女欣然表示將至被告家獨處見面,亦見 2人間有大量如同情侶一般或交往曖 昧及互相告白的對話內容。而被害女也向檢警坦承兩人有曖昧,且兩人已經 互相告白。 檢方認定被告供詞可採,也就是兩人是情侶,脫其衣物親吻胸、脖都是對方 同意的,因此單憑被害女指述,無法認定被告有乘機猥褻的嫌疑,全案不起 訴。 4.完整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14697 ㄟ(′‧ω‧‵)ㄏ -- ▁▃──- ╭──╮ ▄▅▆▇▇▆▅▄▆chu* ˍ▄▆ ̄ ╰──╯ *liz ,,, ▊ ● ˙ < ︵☆ *liz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4.17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Gossiping/M.1516197480.A.4CD.html ※ 轉錄者: crocus (1.160.14.172), 01/17/2018 21:58:54 ※ 編輯: crocus (1.160.14.172), 01/17/2018 2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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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ger 顏色正確 01/17 22:00
timtxes 未婚夫不算妨礙家庭吧可吃 01/17 22:05
greg7575 臭姓什麼? 01/17 22:09
henghsiao 可憐未婚夫 01/17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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