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railway.gov.tw/tw/news_Detail.aspx?SN=6883
=======================
有關本(103)年2月28日電車線事故,主要原因為本局第278次車後部機車集電舟支架掉落,安全防護功能不足,及埔心站第17號轉轍器絕緣接頭處沉落,造成列車行駛擺動較大,導致集電舟與電車線不當接觸,扯斷電車線設備,經本局檢討,係相關檢修保養單位未依臺鐵局既定檢修保養標準作業程序落實辦理所肇致。
懲處人員與懲處程度如下:
臺北機務段段長邱國松記過1次
臺北工務段段長謝曜宇記過1次
機務處處長柳燦煌記過1次
工務處處長陳仕其申誡2次
業管副局長何獻霖督導不週申誡1次
其他作業疏失人員,由各主管段依權責檢討辦
==================
會不會有人要求交通部長下臺?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0.159.163
推文 (12)
推
sqr
:要求也沒用啊 根本下不來
03/07 10:29
推
kutkin
:部長太高了 應該是局長
03/07 10:31
→
veryyung
:局長已經準備好一個月內換人啦
03/07 11:01
→
ecpoem
:那副部長會換嗎?
03/07 11:03
→
yanfunglee
:副部長大概就口頭訓斥一百次吧
03/07 12:27
推
chuting1230
:不是說沒錢維修~就算有看到沒辦法先修~還是被逞處~唉
03/07 19:00
推
guess66
:為何是工務被懲處,而電務沒有相關責任疏失?
03/07 19:17
推
kigohcy
:電務管的是號誌,電力才是電車線,樓上
03/07 20:16
推
liton
:換到部長?交通部多少個局室啊 鐵路高鐵公路客運海運觀光每個
03/08 02:41
→
liton
:局室都是地雷
03/08 02:41
推
jarvisbrett
:電務處是管電務段和電力段喔
03/08 21:45
→
jarvisbrett
:話說這次電力段是受害者啊 怎麼會受懲處
03/08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