蠻橫 台鐵拒改誤點規定
國內每年搭台鐵與高鐵被誤點民眾數十萬人,但多被認定為「不可歸責」,統計近3年至
少有51件非天災導致的誤點,讓45萬民眾氣憤難平卻求償無門,家住彰化的邱先生不滿台
鐵吃人夠夠,為此狀告法院勝訴,台鐵竟還上訴被駁回,成國內首例,但台鐵仍不改規定
。消基會痛批賠不賠兩鐵說了算,感覺太蠻橫。
邱先生向本報投訴指,前年4月底從台北搭台鐵回彰化,被誤點1小時52分鐘,出站時他申
請誤點證明,台鐵人員還反嗆「不爽可提告!」他決定提告。前後請假北上開庭3次,獲
賠415元,光是交通費就花2千多元,完全不成比例。
台鐵與高鐵現有誤點賠償規定,凡是不可歸責於兩鐵的誤點,旅客都不能獲賠,台鐵將平
交道事故或外物外力入侵軌道等事件認定為不可抗力。承審法官指,所謂「不可抗力」是
指天災,平交道事故是人為因素,台鐵自訂賠償規約應修改。台鐵則指路線多是開放性易
遭入侵,無法控制,不可歸責台鐵。
如何進行民事訴訟
◎方式:向被告住所地之法院提出起訴狀
◎費用:預繳法院裁判費(與財產權相關的訴訟,標的10萬元以下者收1000元)
◎開庭:依個案而定,若證據充足,開庭1次即可,若須調查或被告提出抗辯,可能須開
庭2~3次,約需4至6個月
◎步驟:
.書寫狀紙或支付命令:可在司法院購買或上網下載
.到法院收狀櫃檯遞狀繳裁判費,法院會給狀紙副本並蓋收狀戳章
.約3周後接獲出庭通知,出庭時提出損害證明及進行答辯
◎查詢:http://www.judicial.gov.tw/J/jundicial07.html(司法服務一點通)
資料來源:本報採訪整理
http://sharpdaily.tw/news/article/headline/20140210/35630844/
那句話不知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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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7.221.70
推文 (20)
推
mstar
:那台鐵就修改規定吧,把「不可抗力」蓋成「不可規責」
02/1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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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tar
:另噓標題、噓消基會
02/10 15:25
推
kutkin
:改不可歸責也沒用。
02/10 15:25
推
evilcherry
:立法院做事時候到了...?
02/10 15:36
推
qwer1115
:有什麼什麼事才可規則台鐵
02/10 16:44
推
fireneo
:電車線自爆 機車頭掛掉 之類的...
02/10 16:50
推
Akulamaru
:把上一篇和這一篇連在一起看的話,我突然覺得……
02/1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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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sh
:提告就對了
02/10 18:26
推
ad24
:人為造成的就認真的肇事者(家屬)求償 看練鮪魚的會不會少一點
02/10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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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ker
:用民法告的路局規則怎改都會要賠...
02/10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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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5
:每個平交道減速通過,點拉鬆,對大家都沒好處。沒人願意事故
02/10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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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5
:為了爭一口氣,花那麼多精力。被肇事者帶衰 自認倒楣
02/10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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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5
:就跟遇到地震一樣倒楣 認了
02/10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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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5
:如果每個事故臺鐵都賠,對肇事者求償不足以彌補損失,還是大
02/10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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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5
:家買單
02/10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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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5
:最爽的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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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edog5566
:求償意義不只是要錢 也可以減少鮪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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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edog5566
:死得就在說 先從跳月台沒死的開始求償
02/10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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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ajian
:蠻橫 記者竟於標題擅加偏頗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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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run
:平交道事故我不怪台鐵,但若台鐵人員口氣不好就不對了!
02/11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