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旅客運送實施要點
第82條:
旅客因不可歸責於本身之事由,改乘較低票價列車時,
得持同該管路員之證明,向到達站申請退還改乘區間票價差額。
第97條:
列車運行時刻遲延,旅客除持用定期票及回數票者外,得依左列規定擇一申請處理:
一、於起程站停止旅行者,退還票價,於中途站或銜接站中止旅行者,
退還未乘區間票價。
二、自起程站、中途站或銜接站改乘較低票價列車時,退還票價差額。
並沒有提到誤點就可以免費越級乘車的規定
另外我比較好奇的是實務上若真的照要點辦理退費 那辦理退費的單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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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加油遇到記者訪問 Q 先生 你不知道 阿就沒油阿 怎麼辦
S 明天汽油降價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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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70.170.99
推文 (5)
推
TheGhan
:報告學長:沒有畫面,完全沒有畫面
08/05 10:51
推
cses87241
:沒有電報,沒有退費
08/05 11:48
→
veryyung
:82條只要去找窗口辦理 經副站長簽章之後可以直接退費
08/05 13:12
推
cses87241
:進站後不乘車,車未過要退費一樣是主管簽章即可
08/05 13:47
→
cses87241
:主管階層,副站長以上,站務主任,站長等等都可以
08/05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