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自殺 台鐵誤點仍判賠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2.11.06 02:39 am
邱姓學生從台北搭台鐵自強號列車到彰化,列車進香山站前撞上闖越平交道自殺者;列車
誤點一百一十二分鐘到站,邱要求全額退票被拒,提告爭取權利;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擅
闖平交道屬人為事故,並非不可阻止,判決台鐵要賠四百一十五元。
法官指出,所謂的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阻止;民眾闖越平交道的事故,屬台鐵列車運
行事故,出於人為,應可阻止,台鐵須就其列車遲到負賠償責任。
今年四月廿九日晚間十點多,蔡姓志願役士兵疑遭女友騙光積蓄,用手機在臉書上留言「
不想活了」,闖越新竹和香山站間的美山三甲平交道;自強號列車駛近時煞車不及,輾斃
蔡姓士兵。家人看到臉書訊息趕來,為時已晚。
邱姓學生搭肇事的自強號,原預計晚上十一時許抵達彰化,但台鐵十一點多才用電聯車接
駁乘客;邱姓學生第二天凌晨一點半才到彰化,比預定抵達時間遲延一百一十二分鐘。
邱姓學生認為,列車遲到近二小時,家人在車站焦急等待,台鐵訂頒列車晚點賠償規約,
規定列車遲到四十五分鐘以上,旅客可持「列車晚分證明」向台鐵請求退全額票價,但台
鐵卻拒絕退款;他認為台鐵列車遲到已成習慣,每次誤點不退錢,乘客只能啞吧吃黃蓮,
決定為這四百多塊上法院。
台鐵辯稱,蔡姓男子突由山側闖平交道,司機看到後立即鳴笛並緊急煞車,還是輾過蔡;
事發後列車長立即通知相關單位,鐵路警察趕往處理,台鐵安排電聯車接駁旅客,整起事
故的責任應在於民眾闖越平交道,屬不可抗力事件,台鐵是受害者。但法院不接受台鐵辯
詞。
【2012/11/06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有人自殺 台鐵誤點仍判賠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479220.shtml#ixzz2BO9MV9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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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以後只要有人跳軌、闖平交道,台鐵應該賠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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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9.210.115.14
※ 編輯: aclichiro 來自: 129.210.115.14 (11/06 06:11)
推文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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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890221
:那只好封閉所有平交道了.
11/06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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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890221
:不然就跟跳軌闖平交道的索賠 然後再上一次報紙
11/06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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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890221
:[新聞] 超扯!跳軌自殺 親屬遭索賠 民眾直呼搶錢
11/06 06:18
推
kudo070125
:台鐵蓋衰
11/06 06:48
推
KeeperOf7Key
:衰爆了。
11/06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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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goer
:這法官...
11/06 07:31
推
LPen
:我猜邱姓學生有可能也是鐵道迷。或台鐵指導員
11/06 07:40
推
Japanesque
:耽誤您寶貴的時間,敬請多多原諒
11/06 07:43
推
slcgboy
:那只能說 要跳請選高鐵 他們比較有錢
11/06 08:28
推
benga
:或許法官是希望路局和家屬索賠吧
11/06 08:50
推
abcub
:台鐵雖然天天都誤點是事實,但闖平交道這應該不可歸責吧?
11/06 08:59
推
TEMU1001
:http://tinyurl.com/b9reslv 鐵路法62條 鐵路負危險責任
11/06 09:11
推
pvn
:「判決台鐵要賠四百一十五元」 415元?
11/0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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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hsien
:台北到彰化自強號全票 415 元
11/06 09:34
推
mecca
:台鐵應該要去告家屬索賠 這樣應該也能遏止撞火車歪風吧
11/06 09:48
推
vector
:其實肇事者要賠台鐵不少錢呢~~所以台鐵其實也不痛不癢
11/06 10:45
推
Chukuang
:樓上確定臺鐵真的從肇事者(家屬)一定拿得到這筆錢?
11/06 10:58
推
AndreYangMan
:因為收不到就乾脆不要告了?這...
11/06 11:05
推
busgoer
:我等著看埔心事故台鐵最後能拿到多少
11/06 11:27
推
vector
:說真的 態度強硬點 是救了之後臥軌的人
11/0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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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ctor
:臥軌自殺者 台鐵損失全額由其家屬負責
11/06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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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ctor
:這觀念很正確 但是在台灣不可能實行 因為台灣講情理法
11/06 11:33
推
bigbo
:通常一句[死者為大]就把一切過失掩蓋過去
11/06 11:36
推
vector
:來看看捷運法 http://ppt.cc/clHH
11/06 11:42
推
smartnick
:如果改成將肇事者的財產凍結不論死活台鐵都可以多少拿回
11/06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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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nick
:一點
11/06 11:58
推
APM99
:又停不下來 一定會撞上去的阿
11/06 12:20
推
shiftt
:台鐵應可向自殺者請求損害賠償 亦即乘客vs台鐵vs自殺者是不
11/06 12:27
→
shiftt
:同而相互獨立的法律關係 但台鐵若能鼓勵乘客提代位求償 讓
11/06 12:29
→
shiftt
:乘客直接告自殺者 這樣不但減少訴訟程序成本 也可嚇阻自殺
11/06 12:29
推
JCC
:台鐵本來就該賠 但那比帳該找自殺的人要
11/06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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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pwu
:看來上次高鐵竹北人員闖入事件,應該堅持一下告高鐵?
11/06 13:03
推
sa411022
:這法官真的知道平交道是什麼東西嗎??
11/06 13:08
推
mackywei
:並非不可阻止的意思是?這個判例如果成立,影響會很重大
11/06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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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kywei
:台鐵還是上訴吧。
11/06 13:17
推
chouyihen
:為什麼呀????自殺還判台鐵賠???
11/06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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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ajian
:向家屬索賠,那麼孤身一人的怎麼辦?
11/06 14:01
推
ultratimes
:法官能控制家中的蟑螂怎麼走嗎?
11/06 14:24
推
andy061683
:這成為判例的話,全台平交道大概都要準備改建了
11/0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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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061683
:理由:台鐵僅設置欄杆阻斷人車,但欄杆可輕易受人搬起
11/0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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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061683
:可阻止的方法:所有平交道改裝設鐵捲門(大誤)
11/06 15:58
→
andy061683
:這案子台鐵不上訴太說不過去.....
11/06 15:59
推
mstar
:有沒有判決書? 有時媒體的報導跟法官原本寫的理由差很多
11/0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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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islove3
:對媒體報導內容需存疑 板友不用過度憤慨
11/06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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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chen1991
:高架化吧
11/06 18:12
推
sleepyrat
還不是爬上去...
11/06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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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sea
:澳客 + 恐龍法官。
11/06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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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ero0333
:法官依民法定義的不可抗力 應該怪恐龍民法 怎麼怪法官?
11/06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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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islove3
:找不到判決書 推文的不要用媒體辦案好嗎?殊不知三家媒
11/06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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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islove3
:體就有三種報導...
11/06 19:28
推
starmi
:家屬賠? 別笑死人了 很多親兄弟親父母都跟陌生人一樣
11/06 21:16
→
starmi
:若真家屬要賠,那跟家屬鬧翻的都去臥軌,不是變相鼓勵臥軌?
11/06 21:17
推
wonderverge
:樓上…這邏輯怪怪的吧……
11/06 21:58
→
wonderverge
:你會因為和老爸不睦,所以想要去臥軌讓他賠錢?
11/06 21:58
推
fris0400
:樓上+1,這樣以後要威脅父母就多一個方式了..「你不給我
11/06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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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s0400
:錢,我就去臥軌讓你存款賠光光」...
11/06 22:05
→
fris0400
:凍結財產也不可能,這樣自殺前通通把錢轉走看你怎麼凍結
11/06 22:07
推
fris0400
:樓上可去看看EMS版的1765篇,就知道家人也能像禽獸
11/06 22:09
→
mstar
:別傻了,民法連欠債都改限定繼承了,怎麼可能罰無關的家屬?
11/06 22:59
推
tw3781
:照這麼說台鐵可先賠給旅客,再向侵入路權的求償才對呀!!
11/07 00:54
→
ecpoem
:臺鐵《旅客列車晚點賠償規約》第十一條
11/07 01:58
→
ecpoem
:4.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者
11/07 01:58
→
ecpoem
:5.非歸責於本局事由發生之晚點
11/07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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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poem
:上述兩點都被排除在外,不知法官怎麼認定的
11/07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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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poem
:(上面版本是100/7/16修訂的,目前仍適用)
11/07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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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poem
:不過判決書似乎還查不到,等查到再讀了
11/07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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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poem
:平交道事故除非設備異常不然應該很難算在臺鐵頭上吧...
11/07 02:06
推
truthatell
:台灣的法官是智障,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11/07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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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p8474335
:台鐵是受害者,難道乘客是加害者嗎?誤點上的損失不該
11/07 11:25
→
bmp8474335
:由乘客來自行承擔
11/0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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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p8474335
:該班旅客(誤點)-民法654->台鐵求償;台鐵-民法184->鐵
11/07 11:25
→
bmp8474335
:路法->違法民眾
11/07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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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ero0333
:民法>規約 除非那兩條直接寫在鐵路法 那就是特別法>民法
11/07 11:27
→
bmp8474335
:埔心事件:
11/0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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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p8474335
:該班旅客(誤點)-民法654->台鐵求償;台鐵-民法188->鐵
11/07 11:27
→
bmp8474335
:路法->(違法駕駛<-連帶賠償->雇傭人)
11/07 11:28
推
vector
:現在鐵路都開始在高架化或地下化了
11/07 11:50
→
starbuckser0
:先找到判決的瑕疵再來酸法官也不遲~
11/07 13:17
→
bshft
:該名學生是奧客無誤!
11/08 07:17
→
bshft
:那位法官也很有問題
11/08 07:19
推
starker
:乘客自然也是受害者 加害者是自殺者
11/08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