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簡榮輝/宜蘭報導】
2012.05.30 02:53 am
日前在宜蘭縣南澳火車站附近發生林姓役男火車坐過站墜車意外,家屬昨天與台鐵官員到
蘇澳鎮公所進行調解,討論賠償事宜,林爸爸在現場神情落寞、不發一語,時而低頭拭淚
,協調未獲共識。
台鐵宜蘭運務段事務主任周國棟表示,目前墜車責任歸屬仍在司法調查階段,無法立即斷
定意外原因,因此台鐵旅客意外保險部分仍無法確定賠償金額,不過交通部頒發的「台鐵
局行車及其他事故特別濟助金發給基準」規定,若意外非歸責台鐵,受害人有20萬元賠償
金,另外依據「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損害賠償暨補助費發給辦法」,若過失責任為受害人
,最高發放10萬元,初步可以確定家屬有30萬元賠償金。
蘇澳區漁會理事長陳春生聽完台鐵說法,忍不住動怒,連漁船這種最危險的工作環境都有
保險保障了,怎麼台鐵沒有旅客保險的保障,無法接受台鐵賠償30萬元的說法。
陪同林爸爸出席的蘇澳鎮南強里長黃兆盛認為,意外發生的原因,關鍵在列車車門無法自
動關閉,才會讓一個年輕人摔下來。
林爸爸表示,台鐵身為一個國營機構,居然在事後跟他說,旅客搭乘台鐵沒有保險,如今
自己的孩子運氣不好、遇上了,希望台鐵在「旅客保險」與「車門自動關閉」一定要加強
改善,不要再有人受害。
負責主持調解會的蘇澳鎮長林騰煌最後裁示,目前台鐵只願意賠償30萬元,誠意不足,家
屬無法接受,本周五將再調解。
全文網址: 役男墜車意外 台鐵擬賠30萬 | 意外現場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7125234.shtml#ixzz1wJSZBP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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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了也要自己的意識要跳車才有辦法摔下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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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7.198.26
推文 (40)
推
visa9527
:即日起車票加收保險費 民批變相漲價
05/3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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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yTsai
:門不關 和 跳車 是兩回事吧-.-
05/30 10:01
推
cassine
:不是有保險,但保險金還沒辦法確認而已,新聞怎麼前後矛盾
05/30 10:03
推
ihx00
:牽拖車門...你不要車門就算掉了也不關你的事情
05/30 10:27
推
asaman99
:行車過程中台鐵有疏失嗎? 車體有故障而導致意外嗎?
05/3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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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man99
:沒有的話 刁民無誤
05/3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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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sh
:鍵盤法官
05/30 11:00
推
qazthlin
:自己要開門跳 與台鐵何干?
05/30 11:13
推
zzhamiu
:旅客保險死亡最高賠償30萬這樣吧@@
05/30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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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machi275
:找月臺關門的人來作證囉 開車前車門有全部關閉
05/30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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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machi275
:就不是自動還手動關門的問題了...
05/30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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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machi275
:手動門可以動手開 自動門一樣也開得了...
05/30 12:07
推
heavenway
:.............
05/30 12:13
推
qazthlin
:台鐵無過失還送你三十萬 不要拉倒 刁民
05/30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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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ny730923
:鐵路機構因行車或其他事故導致而受傷140~40萬
05/30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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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ny730923
:非可歸責於鐵路機構者,因受害人之過失所致者最高7萬
05/30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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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rgame5
:又是一個__要錢
05/30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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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chimars
:上面的請看法條 非可歸責於台鐵一樣可請求
05/30 13:37
推
artillerist
:還是等事發原因調查完成、責任歸屬確認後再說吧。
05/3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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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kywei
:1 爛標題。
05/30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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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kywei
:2 台鐵撥的錢改名「慰問金」比較妥當?
05/30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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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kywei
:3 保險金多半都是確認責任歸屬後才撥款的,不是嗎?
05/30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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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411022
:就算叫慰問金 還是不懂台鐵有什麼責任要去慰問?
05/30 14:25
推
heero0333
:依鐵路法第六十二條 應酌給恤金或醫藥補助費
05/3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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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ero0333
:恤金或醫藥補助費 和 損害賠償責任 要分開來看
05/30 15:13
推
amatrrosivi
:咁台鐵仲要賠?
05/30 17:17
推
asaman99
:重點是『賠償』兩個字 台鐵做了啥錯事需要『賠』 還不滿
05/30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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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man99
:意咧...我又沒用鍵盤判個什麼刑 我認為那是刁民不行喔?
05/30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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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ker
:調解不成走上法院未必可以拿到30萬以上~~ 可能會更低
05/30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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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kywei
:一開始說是 "賠償" 氣勢就矮一截啊,還沒搞清楚誰有錯咧
05/30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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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kywei
:就是跟asaman99一樣的考量啊
05/30 22:37
推
wcc960
:台鐵可能自己也需要保險,遇到這種敲詐時可以得到理賠
05/30 22:57
推
rnrm
:記者沒____ 才用『賠償』 那這樣想自殺的也不用燒炭呀
05/31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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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rm
:就去跳車或臥軌好了 還有親屬還可以從台鐵拿到『賠償金』
05/31 07:46
推
mstar
:「補償」->合法行為導致損失 「賠償」->不合法行為導致損害
05/3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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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maxtine
:明明是自己要跳,台鐵賠個屁!!?
06/01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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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1009
:鐵路法71條 (罰則)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06/0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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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1009
: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上罰鍰。
06/0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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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1009
:1.列車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
06/0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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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1009
:公務人員應當依法行政,大可以拿出法條來當擋箭牌....
06/01 16:18